(※本文曾於2019/7/15更新、加筆)
日本是三權分立的國家,不過日本憲法把立法部門的地位設定得比行政、司法部門高。這是因為日本的國家走向是由法律決定。而國會就是制定國家法律的機關。
日本的國會包括眾議院和參議院。這兩個議院有各自的選舉,選舉名稱不同,投票制度也不一樣。
眾議院的選舉叫「總選舉」。「總選舉」的意思就是改選所有的眾議院議員的選舉。
參議院的選舉叫「通常選舉」。「通常選舉」的意思就是每三年定期舉辦的選舉,每次改選半數參議院議員。
戰後日本的第一場國會選舉是1946年4月的眾議院總選舉。雖然是戰後,但是當時的日本憲法還是「大日本帝國憲法」,國會還是叫「帝國議會」。本來日本只有25歲以上的男性才有投票權。不過從1946年的總選舉開始,滿20歲的一般國民,不分男女都有投票權。
一般台灣人印象中的選舉,票只能投給一個候選人。不過1946年日本的總選舉,票可以投給兩三個候選人。因為當時的選舉是大選區制,每個選區的議席非常多。當時的制度是:10個議席以下的選區可以投給兩個候選人。11個議席以上的選區可以投給三個候選人。
1947年,日本準備實施新憲法。在新憲法實施之前,舉行了首次參議院選舉。眾議院也全部改選。
當時的參議院選舉是地方區和全國區並立制。民眾有兩張票,一張投給地方區候選人,一張投給全國區候選人。日本參議院議員的任期是六年,改選方法是每三年改選半數。不過第一屆參議院的選舉比較特別,是選出所有議席,然後各選舉區中,得票數高的議員任期六年,得票數低的議員任期三年。
參議院地方區的選區就是各個都道府縣。候選人就在自己的都道府縣內競選。候選人要得到都道府縣選區內的民意支持,才有機會當選。全國區的選區就是整個日本,候選人要到全國各地發表政見。如果得到日本各地的民意支持的話,就有機會當選。
由於日本國土非常大,所以全國區的候選人競選非常辛苦。如果沒有知名度,沒有辦法把自己的理念傳達給全國民眾的話,就選不上。結果參議院的全國區就成為名人競選的舞台。比較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1968年的石原慎太郎和青島幸男。這兩個人分別是1968年參議院全國區的第一高票和第二高票。
石原慎太郎是全國知名的作家,幾乎全日本的國民都認識他,當然容易得到全國選區的票。青島幸男則是全國知名的導演、編劇、演員,幾乎全日本的國民都認識他,當然容易得到全國選區的票。結果這兩個人在1990年代又分別當上了東京都知事。
至於1947年的眾議院總選舉則改成中選舉區制度。中選區制度是各個都道府縣內依人來分選區。例如東京都的人口很多,所以東京都分成七個選區。鳥取縣的人口比較少,所以鳥取縣全縣就是一個選區。每個選區有3~5個議席。民眾只能投給一名候選人。由於選區不大,所以候選人不用浪費太多時間長途移動,發表政見的機會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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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參議院的全國區制度是為了選出擁有整個國家格局視野的議員,不過現實中,全國區實在太大,要得到全國各地民眾的票,必須要有相當的知名度。由於總票數有限,知名度高的人吸太多票的話,其他候選人就得不到票。同樣是全國區的議員,高票當選的議員背後可能有將近300萬票,低票當選的議員背後可能有50萬票。300萬票的民意強度應該是50萬票的六倍,但是300萬票的議員和50萬票的議員在議會中都只能代表一個議席。這就是民意的損失。
為了改善這種問題,1982年,日本修改參議院的選舉制度。把全國區改成比例代表制。地方區則維持現狀。
1982年之前的參議院選舉,民眾有兩張票:一張票投給地方選區候選人,另一張票投給全國選區候選人。
1982年之後的參議院選舉,民眾還是有兩張票:一張票投給地方選區候選人,另一張票是投給政黨。
如果政黨的現役國會議員超過5人,或是前一次參議院選舉的得票率超過2%,或是候選人超過10人的話,這個政黨就可以參選比例代表。
政黨在參選比例代表時,要向選舉管理委員會提出自己的比例代表的候選人排行名單。選舉開票時,各個參選政黨會依自己得到的政黨票多寡,得到相近比例的議席。這些議席就是給代表排在名單前面的候選人。
這個制度有點類似台灣的不分區立委。不過日本和台灣的議席分配方式不太一樣。
台灣的不分區立委的議席分配是砍掉得票率不到5%的政黨,剩下的政黨是直接用得票率來分配議席。
日本參議院的比例代表則是用一套數學計算方式來比較各個政黨的得票數,再算出議席。這種數學計算方法叫作頓特法(d’Hondt method)。頓特法只看得票數,不看得票率,得票率不高的政黨也一樣列入計算。這種方法可以抑制各個議席票數差距,減少的民意損失。現在世界上很多國家投票制度都採用頓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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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日本又修改了眾議院的選舉制度。把中選舉區制改成小選舉區比例代表並立制。
中選舉區是一個選區有3~5個人會當選。小選舉區是一個選區只有一個人會當選。
日本把總選舉改成小選舉區制,是希望能促進政黨輪替。以前中選舉區,每區有3~5個名額。因為名額多,所以執政黨如果發生醜聞,執政黨的候選人還是可以低票當選。小選區制的特性就是永遠只有最高票的人才能當選。執政黨如果發生醜聞,候選人就會落選,政黨就會輪替。
小選舉區制的缺點是會浪費民意。以前中選舉區時代,第二政黨、第三政黨的候選人還有機會當選。大部分的民意都可以進入國會。不過小選舉區中,第二政黨、第三政黨全部會落選,這些民意就沒辦法進入國會。為了補救這種問題,眾議院選舉就加入了比例代表制的議席。有了比例代表制,第二黨、第三黨的民意就有機會進入國會。
所以1994年之後,日本的眾議院選舉也有兩票。一票投給小選區的候選人,另一票是投給政黨。
如果政黨的現役國會議員超過5人,或是前一次國會選舉的得票率超過2%,或是候選人超過眾議院議席1/5的話,就可以參選比例代表。
眾議院的比例代表和參議院不太一樣。參議院的比例代表的選舉區是全國,是用全國的政黨票數來分配議席。眾議院比例代表則是把全日本分成11大區。每個區各自獨立分配議席。分配方式也是採用頓特法。
眾議院選舉還有一個特別的地方是小選區的候選人也可以兼任比例代表。這種制度叫作【重複立候補制度】。小選區兼比例代表的候選人如果在小選區落選的話,還是有機會以比例代表當選。
如果能靠政黨票當選的話,兼任比例代表的小選區候選人在競選時難導不會擺爛嗎?
答案是不會。
日本眾議院選舉的比例代表制度是:比例代表可以列在同一順位。
日本的政黨會把黨內小選區兼比例代表的候選人全部列在同一順位。如果這些人在小選區落選的話,就要和其他同一順位的比例代表候選人來爭取議席。爭取的方法就是比「惜敗率」。「惜敗率」是【本人得票數/同區最高票候選人的得票數】。也就是說,輸得少的人比較有利,慘敗的人非常不利。所以候選人完全不敢鬆懈。
至於非常有自信的政治家在競選眾議院議員時,會直接在小選區對決。不會兼任比例代表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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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日本又修改了參議院的選舉制度。
本來參議院的比例代表制是民眾投票給政黨,政黨分到議席後,排在比例代表名單前面的人就會依次當選。這種制度叫作「拘束名簿式」。「拘束名簿式」的特性是政黨可以得到民意,但是比例代表當選人沒有直接的民意背景。因為比例代表候選人排行是選舉前由政黨自行決定。
2000年的參議院選舉制度改成比例代表名單不設排行。民眾在投比例代表時,可以投給政黨,也可以投給比例代表的候選人。投給政黨時,選票上就寫政黨名。投給比例代表候選人時,就寫候選人的名字。投給比例代表候選人時,是給這名候選人一票,也是給候選人所屬的政黨一票。計票時,會計算政黨票數和候選人票數。先用政黨票數算出政黨比例代表的當選名額,然後再依這些候選人得票數來決定當選順位。這種制度叫作「非拘束名簿式」。「非拘束名簿式」可以讓政黨得到民意,也可以讓民意支持的候選人優先當選,算是早期的全國區制和拘束式比例代表制的折衷制度。
(2019/7/9追記)
2018年,日本再度修改了參議院的選舉制度。讓政黨可以在自己的比例代表名簿中設定「特別名額」(特定枠)。如果政黨得到了比例代表的議席,特別名額的候選人會優先當選,然後才由特別名額外的候選人比票數。
參議院比例代表加設特別名額制度,是因為日本在2015年調整了參議院的選區。本來參議院的選區劃分方式是比照日本的都道府縣行政區。不過2015年的選區調整把鳥取縣和島根縣併成一區,把德島縣和高知縣也併成一區,這兩個合併區每次通常選舉各只有一個當選名額。本來,這四個縣在參議院選舉時,每次一定會有自己的縣的當選人。不過選區調整後,鳥取縣和島根縣要爭一個選區名額,德島縣和高知縣也要爭一個選區名額。結果這四個縣當中,一定會有兩個縣的民意被排除在選舉區的名額外。比例代表的特別名額制度可以讓政黨調配地方利益。例如在AB兩縣的合併區中讓A縣的政治家在選區出馬,然後把B縣的政治家列入比例代表特別名額。這樣就可以避免地方政治利益發生衝突。
2019年現在,眾議院的選舉制度還是維持1994年以來的小選舉區比例代表並立制。參議院的制度則是2018年的選舉區制和可設特別名額的非拘束名簿式比例代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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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每次選舉後都會有人向法院控告選票的民意價值不均等。民意價值不均等,是因為日本各個地方的人口有增有減,如果沒有依人口調整選舉區的當選名額,選票的民意價值就會變化。
日本政府當然也知道這個問題,所以調整過很多次選舉區名額。從1945年到2019年現在,日本眾議院一共調整過12次(最近一次是2016年),參議院則調整過7次(最近一次是2018年)。2015年參議院的「鳥取・島根」和「德島・高知」的合併區就是調整到最後的不得已的做法。
調整選舉區時,也可能改變國會議席的總數。近年來,有不少日本民眾主張減少國會議席或刪減國會議員薪水。因為這些日本民眾認為議員打混不做事、浪費稅金。日本政府在2018年調整參議院選區時增加了6個議席,結果受到民眾批判。
其實,日本的國政層級的業務非常複雜,國會議員非常忙碌。從必要的業務支出來看,國會議員的薪水相當有限。批判議員打混不做事、浪費稅金的民眾,恐怕並沒有實際了解國會議員的工作實態,就只是把對地方議會的印象直接套用在國會。
日本有700多名國會議員,當中難免會有問題人物。但是國會的業務遠比地方議會精實,政治技術不佳的人很容易被淘汰。日本的700多個議席雖然不算少,但是和英國、法國、德國的國會議員人數相比,也不算多。如果國會議員人數太少,會影響到審查法案的品質,國家政策容易受官僚控制。主張減少國會議席的民眾恐怕也沒有看到這一層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