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信什麼教?
有些台灣人可能直覺上會回答「神道教」。
經常看日本的電視新聞的人,一定看過日本人在元旦到神社許願的報導。常看日本電視節目或是電影的人,常常可以看到日本人到神社許願的場景。日本的一些漫畫、卡通、電玩作品中,也有到神社許願的設定。曾經到日本旅遊過的人,也會發現日本很多地方都有神社。神社幾乎是日本人生活中的一部分。
所以有人覺得日本人信「神道教」,一點都不奇怪。
不過事情並沒有那麼單純。
其實有些人認為神道不算宗教。
一般世間的宗教,通常會有教主或是指導者、有教義、有經典,或是有戒律。但是神道偏偏沒有教主或指導者,也沒有明確的教義,也沒有經典,也沒有明確的戒律。
神道雖然有「拜」的儀式,但是「拜」並不限於宗教。
掃墓時拜祖先也是一種拜,拜祖先的人可能會把祖先當成尊敬的對象,但是不見得會把祖先當成宗教對象。又例如我們對某個故人懷有歉意時,我們可能會到這個故人的墓前上香拜拜。上香拜拜並不是把故人當成神或是宗教對象,也不見得會把故人當成偉人,而是把故人當作一種自我反省時的心靈溝通對象。
其實日本的神道的參拜行為有點類似上述祭祖或是自省時的溝通對象。只是神道的祭拜或是溝通對象比較廣,並不限於故人,還包括大自然及生活周遭的物。例如山有山神,水有水神,廁所有廁所的神。
在華人的思想中,「神」是非常偉大支配者,大家要照著神或是指導者的意思(教義)行動。不過日本的神道觀念中的「神」嚴格來說比較接近「靈」或「精靈」。由於神道沒有明確的教義,所以日本人不會有把這些精靈當成道德倫理的指標,而是把精靈當成溝通、自省的對象。例如古時候日本的火山爆發時,日本人可能會去拜山神(山的精靈)。拜山神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聽山神的指示,也不是把山神當道德倫理的指標,而是反省自己可能做了什麼不好的事情傷害了山,要向山的精靈道歉,然後告訴山的精靈以後自己會小心行事,不做可能傷害山的行為。
另一個例子就是祭拜過去戰爭期間的死者。在華人世界,祭拜戰死者是把死者當英雄,把戰死者當成道德倫理的指標,把戰爭正當化。不過在日本,祭拜戰死者的意義是向死者道歉,同時也向死者的家屬道歉。因為戰爭是由政府發動,戰爭毀滅了大家的日常生活。如果沒有戰爭,就不會有戰死者,家庭和社會就不會走向破滅。一般日本人並沒有把戰死者當成道德倫理的指標,而是透過祭拜的來自省,告訴這些「靈」,以後不再讓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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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歷史的觀點來看,從飛鳥時代到江戶時代,在日本最有影響力的信仰不是神道,而是佛教。古時候的日本天皇很多人都信佛教。甚至還有天皇退位出家。佛教的僧侶很多都是留學海外的知識人。佛教的影響層面遍及日本的皇族、貴族、武士,以及平民。權力非常大。神道反而是佛教或是儒家思想的附屬信仰。
一直到明治時代,明治政府為了讓新政府的支配權正當化,把神道塑造成正統宗教,然後把佛教視為舊時代的信仰,下了神佛分離令,解除佛教的特權。這個結果就是日本各地發生了廢佛毀釋的事件。廢佛毀釋的背景之一就是以前佛教的影響力太大,神道的神官受到僧侶壓迫,很多民眾受到寺院剝削。所以就有人趁著佛教失去特權時,開始報復,破壞了很多佛教相關設施。就文化的觀點來看,是一場大悲劇。
就現代社會制度的觀點來看,日本的神道的確是宗教。因為很多神道組織擁有宗教法人的地位。不過現代社會的宗教團體是1940年日本的宗教團体法實施之後才出現的組織。也就是說,現在日本社會制度中的宗教,其實是1940年之後的產物。在宗教團体法實施之前,宗教組織的概念其實並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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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現在的日本街頭隨機找路人問【信什麼教】時,恐怕多數人會回答【沒有特別信教】。
所以有些人認為日本人不信宗教。
其實,這種「不信宗教」並不是否定宗教,也不是拒絕信教。而是日本人觀念中的信教,是每個星期到教堂禮拜,或是每天嚴格要求自己吃素,或是每天讀佛經,或是每天到宗教設施參拜,然後把自己的收入捐給宗教設施,或是經常在網路上發文,強力推薦某種宗教給別人。
由於一般日本大眾覺得自己沒有本事做到這些事情,所以大部分的民眾會覺得自己不夠資格當宗教信徒。
另一方面,向別人強調自己信某種宗教,可能會給別人負面印象。因為強調自己信教就等於是向別人宣告:自己的思想信念和價值觀受到某種教義支配、自己無法思考分析的事理,所以逃向無法實證的超自然假說。
所以一般日本的常識人不會向人強調自己的信仰。
如果強迫日本人一定要回答一種宗教時,日本人回答【佛教】的機率可能性會大於【神道】。
雖然日本人回答【神道】的可能性比較小,但是日本大眾不會覺得沒回答【神道】的人是拒絕相信神道或是討厭神道。實情是一般日本人不會特別去懷疑神道,所以也沒有理由特別要去強調自己相信神道。至於回答【佛教】的原因恐怕是歸屬感的問題,因為很多日本人的祖墳是由佛教寺院管理。
大部分的日本民眾每年元旦都會到自己家附近的神社或是佛寺參拜。每年聖誕節時,很多日本的家長會買禮物給小孩。日本人結婚時,可能會選在神社或是教堂舉行婚禮儀式。很多日本人的祖墳在佛寺裡,每年可能會請住持來為自己的祖先舉行法要。一般日本民眾到神社、佛寺、教堂,或是其他宗教的設施時,都會抱持謹慎的態度,遵守秩序、尊重別人。
從這個角度來看,日本人並不是不信教,而是平常沒有特別思考自己信什麼教,也沒有強力要求自己一定要深信某一種教。日本民眾實際到宗教設施時,會尊重宗教設施的規則,甚至不會排斥在宗教設施內許願或是參拜。只要不是邪教,日本人基本上不會排斥。
根據日本文化廳2012年年底的統計資料,日本有88720個神道系宗教團體,日本民眾當中大約有1億人信神道。從這個數據來看,大部分的日本人信神道。
不過事情還是沒有那麼單純。雖然在2012年12月31日的時間點上,日本大約有1億人信神道,但是這並不代表這1億人會排斥其他宗教。
在2012年12月31日的時間點上,日本有85238個佛教系宗教團體,數量上和神道系宗教團體的差距並不大。另外,日本民眾當中,大約有8513萬人信佛教。從這個數據來看,大部分的日本人也信佛教。
統計數據中的信者的定義是什麼呢?
簡單地說,就是曾經捐錢給神社或是佛寺的人,或是有參加神社或是佛寺活動人(例如新年參拜或是抬御輿),或是祖墳由佛寺管理的人。
1億人的神道信徒和8513萬人的佛教信徒,兩者相加的話,會超過日本人口總數。也就是說,大約半數以上的日本人信神道也信佛教。半數以上的日本人並不覺得信神道又信佛教有什麼奇怪。如果這些人到西洋的教堂或是中東的清真寺參觀時,這些人可能也會和其他信者一樣,對宗教保持敬意。這就是日本人的宗教觀。
不好意思在這邊問一個問題
所以幾乎歷任的日本首相,去靖國神社參拜那些戰犯,都是抱持者這個部分的意思嗎?
不過在日本,祭拜戰死者的意義是向死者道歉,同時也向死者的家屬道歉。因為戰爭是由政府發動,戰爭毀滅了大家的日常生活。如果沒有戰爭,就不會有戰死者,家庭和社會就不會走向破滅。一般日本人並沒有把戰死者當成道德倫理的指標,而是透過祭拜的來自省,告訴這些「靈」,以後不再讓悲劇發生。
還是有些同我們華人社會的意思一樣,只是外觀看不出來,但日本大眾會把首相去靖國神社參拜當成透過祭拜的來自省的認知???
To 黄冠文:
謝謝您的回應。
建議您在問問題之前先查證一下事實,而不是直接把「印象」「感覺」當成事實前提。這是進行熟議的最基本的功課。
1.從1945年戰爭結束到2014年現在,日本一共有33人當過首相。只有15名首相到靖國神社參拜過,連一半都不到。事實和您說的「幾乎歷任」的落差相當大。
2.靖國神社的供養死者當中,99.96%不是戰犯。目前並沒有任何證據指出日本首相純粹只是為了那不到0.04%的戰犯而參拜。另外,只拜戰犯,無視其他99.7%以上的非戰犯的死者,這樣的行為也有違常理。
關於您問的問題,這裡提出幾個簡單的思考實驗,讓您自己來思考因果事理:
假設有一天,政府做出了某個錯誤決策,把您非常重要的家人或是朋友強制送上遠方的環境非常險惡的戰場,您是否會擔心家人或是朋友呢?
假設您的家人或朋友在遠方的環境非常險惡的戰場上受盡各種苦難,最後連命都沒了,再也沒有辦法和您見面,再也沒有辦法和您過平靜的日常生活,而且連屍骨都找不回來的話,您會對戰爭有好感嗎?
舉實例來說明的話,在瓜達康納爾島戰役中,三萬多名日本兵當中,一萬五千多人不是戰死,而是得了瘧疾、腳氣病、腸炎而死,或是在衛生狀況非常惡劣的環境下傷口感染造成敗血症而死,或是在糧食不足下餓死。這就是戰爭的實態。本來一個活得好好的人,因為政府政策而受盡苦難。試想,死者家屬會對戰爭有好感嗎?
如果事後又發現政府的政策有問題的話,死者的家屬是否會痛恨政府呢?
根據以上的假設,如果您重要的親人或是朋友因為戰爭而死,您是否會希望政府至少要誠心誠意向那些被政策害死的家人或是朋友道歉,同時也向您道歉,然後在道歉的同時,誠心誠意向您保證今後不再製造悲劇呢?
再換個角度來思考:
假設您是政府代表,而且您願意用謙虛,不推諉的態度來妥善處理事情的話,您該怎麼做呢?
就政府代表人的立場,該怎麼去面對這些被政府政策害到家庭破滅的國民呢?
就政府代表人的立場,是否該向這些被政府政策害死的國民以及被政府害到家庭破滅的人道歉,然後在這些被政策害死的國民的牌位前,保證不再讓悲劇發生呢?
如果您是當事人的話,您該怎麼妥善處理事情呢?
在日本,實際面對這些問題的人都思考過這些問題,而且會思考得更深。因為現實的問題遠比這裡簡化的思考實驗複雜。
關於戰後日本人對戰爭的意識,本站已經寫過相關的文章:
http://umesakura.jp/20080629214954.html
關於戰爭的可能原因之一,本站以前也稍微提過:
http://umesakura.jp/20080220235249.html
在分析成熟的合議制社會的現象時,最基本的原則是假設大部分的成員都有常識,假設大部分的成員都有一定的倫理觀。因為成熟的合議制社會的特性就是可以排除最極端的脫序者。成熟的合議制社會的議事代表的決策責任和倫理責任都非常重。大家希望參加合議的人都有常識和倫理觀,這是最基本的條件。大家都不會希望常識和倫理觀嚴重偏差的人參加合議。愈是龐大的組織,常識和倫理方面的篩選會愈嚴格。這才是現實世界。
目前台灣社會的一大問題就是不去思考因果事理,一開始就膚淺地認定別人沒有常識,一開始就認定別人非常邪惡。這是一種思考停滯。由於一開始的大前提就已經違背常理,所以台灣社會的很多議題最後都失焦,無法妥善解決,而且還會在社會中埋下很多衝突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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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題外話:
戰犯有分A、B、C三種,A、B、C不是罪的輕重分類,而職務分類。
A是政治決策者,B是犯罪現場的指揮者,C是接受指揮執行犯罪的人。真正在戰場上犯罪的人其實是B和C的戰犯。
由於A、B、C只是職務分類,所以A的罪未必比B重,B的罪未必比C重。完全要依狀況而定。舉例來說,政治決策者可能從來沒有殺過人,政治決策者的倫理觀可能反對殺人,但是如果遠在外地的現場人員失控,做出脫序行為的話,政治決策者可能就會被歸類為A。有些現場的指揮者未必想犯罪,不過如果自己的部署中有個非常嚴重的問題人物,或是部署擅自擴大解釋命令的話,現場的指揮者可能就會被歸類為B。這種事情非常複雜。
由於當時世局非常混亂,證據不易蒐集,證人的記憶也不見得正確,再加上人數實在太龐大,所以多少會影響到司法判決的精度。
今後歡迎您繼續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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