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與捕鯨(2)

※第一次造訪本站,而且想理解捕鯨問題本質的網友,建議先讀本站的「日本人與捕鯨(1)」,了解大前提後,再來看這篇續篇。
※由於篇幅有限,如果讀完本文後,依然對捕鯨議題感興趣的話,可以參考本站的「日本人與捕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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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捕鯨可以分為遠洋捕鯨和沿岸捕鯨。

遠洋捕鯨指的是在西北太平洋和南極海域的公海捕鯨,這種公海捕鯨通常可以捕到體型比較大的鯨魚。沿岸捕鯨則是在日本周邊近海捕鯨,這種捕鯨主要是捕一些小型鯨魚或是海豚。

恐怕有些華人以為國際社會禁止捕鯨。這個現象反映出一些華人的認知和國際現狀脫節。其實目前國際社會沒有禁止捕鯨。華盛頓公約沒有禁止捕鯨,IWC(國際捕鯨委員會)也沒有禁止捕鯨。

雖然國際上沒有禁止捕鯨,但是有設定條件。例如華盛頓公約規定不能交易某些鯨種,IWC則是在1982年決議停止商業捕鯨。華盛頓公約和IWC都有留下空間。

雖然華盛頓公約和IWC有留下捕鯨的空間,不過對有捕鯨產業的國家而言,條件相當嚴苛。如果要完全遵守條件的話,產業會出問題,甚至可能會影響社會。所以有些捕鯨國家的策略是遵守國際條約(華盛頓公約),然後退出IWC。具體的例子就是加拿大和冰島。這樣的做法不會違反國際條約,也可以避開IWC的決議限制,然後還可以保護自己的產業。

不過退出IWC的副作用是失去和其他國家溝通管道,可能會加深國際對捕鯨的誤解,所以冰島在2002年又重新加盟IWC。

至於日本則一直留在IWC內,然後在不違反華盛頓公約,也不違反IWC決議的條件下捕鯨。日本選擇留在IWC,就是希望IWC的成員國理解捕鯨國的立場,用合議制度來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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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把日本的捕鯨活動描述成【濫殺】野生動物。其實,會有這種想法的人恐怕是出身在【濫殺野生動物】的社會,或是活在【濫殺野生動物】的時代。如果這種人把自己的經驗當成世間普遍的原理原則的話,就會把一切都解釋成濫殺。

在缺乏保育觀念、教育不足、社會規則有嚴重缺陷的地方,的確可能發生濫殺野生動物的情形。這是因為濫殺的背後有非常巨大的經濟利益,可以讓人迅速致富,可以改變整個人生。

但是在教育普及、大眾保育觀念落實、社會規則嚴密的環境,這種情況不太可能發生。因為社會不允許脫序行為。即使是退出IWC的加拿大,也一樣遵守了華盛頓公約。這就是國際責任的常識。

日本的捕鯨當然也是在國際規則容許範圍內活動。從事捕鯨的人當然知道鯨類的保育問題,而且這些人比一般人更清楚鯨魚的保育問題。因為他們是當事人。而且許多保育團體的聲音都是向這些人發的。所以當事人接收的資訊會比一般人多。如果有人覺得捕鯨的當事人不懂得生態保育的話,這種想法反而有違常理。由於國際社會不允許濫殺,日本的民眾也不允許濫殺,而且日本的執法相當嚴,而且捕鯨的人也有社會常識,而且捕鯨的目的不是為了消滅地球物種,捕鯨的人也不會因為捕獲量增加而致富,所以原理上不會發生【濫殺】。

目前日本的遠洋捕鯨是IWC容許的鯨類及海洋生態研究的捕鯨(調查捕鯨)。近海捕鯨則是傳統的捕鯨地域的經濟來源,獵捕對象是IWC禁捕名單外的小型鯨種。這些捕鯨資料全部都是公開的。所以現代的捕鯨不是恣意行為。不但不是恣意行為,而且還要花很多時間和世界各國溝通,因為只有溝通才有機會化解矛盾。沒有國家會把自己的產業、傳統文化、國際信用當兒戲。

由於捕鯨是非常大的議題,而且涉及海洋資源及產業,同時也關係到國際信用,所以日本政府訂了很多管理規則,每年會根據鯨魚生態設定捕鯨數量。所以不論是遠洋的調查捕鯨或是近海的小型捕鯨都是經過數量控管。

為什麼要訂規則呢?

因為不訂規則會影響到生態,也會影響到產業。漁業和林業都是靠自然環境謀生的產業。制度成熟的國家訂規則管理漁業和林業,讓自然和產業共存,是很正常的事。不訂規則才是異常。

日本民眾不希望地球生態出問題,因為這對他們沒有好處。日本民眾也不會希望產業出問題,因為產業出問題會造成許多社會問題。為了生態、為了產業,當然要訂規則。這些規則的執行成效就是讓外國理解日本的材料。這是法制度成熟的合議社會理所當然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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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批判日本的調查捕鯨是【假研究之名行獵取鯨肉之實】。這種大談【假研究之名行獵取鯨肉之實】的人可能是因為自己的國家發生了很多【假研究之名獲取私利】的事件。如果這種人把自己的經驗當成世間普遍的原理原則的話,就會以為全世界都這樣。

如果社會沒有完善的監督制度,而且大部分的民眾的倫理意識不足的話,的確可能發生弊端。但是在教育紮實,法制度成熟的合議社會,這種問題不太可能發生。因為民眾不會允許這種事情發生,常識人之間因為有倫理意識,所以會互相監督,社會和法律也會設很多監控機制來防止弊端。

事實上,國際捕鯨委員會(IWC)網站真的列出了相當多的日本的鯨類研究論文。也就是說,這些研究不是黑箱作業,而是要向國際社會提出結果。其實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其實先進國在生態保育方面早就整備了許多法令,而且國際上早就有許多規則。只是華人世界和現實國際常識脫節,不知道世間的制度變化,所以才會用自己的【假研究之名獲取私利】的文化來看世界。

日本的調查捕鯨所捕到的鯨魚的確會變成食品。這是因為《國際捕鯨規範之公約》第八條第二項規定:研究目的捕獲的鯨魚要盡一切可能加工利用,加工品的所得收入必須依該國政府指示利用。這個規定的目的是不希望鯨魚白白犧牲。因為不可以浪費生態資源。在遵守《國際捕鯨規範之公約》的情況下,必然會產生鯨肉以及其他副產品。

由於日本人並不排斥吃鯨肉,所以調查捕鯨得到的鯨肉可以變成收入。日本也規定調查捕鯨的副產品收入必須用在鯨類研究上,所以販賣鯨肉的收入多少可以補貼查捕鯨的經費。但是捕鯨活動本身要花很多的費用,鯨類生態的科學研究也要花很多經費,所以目前調查捕鯨的副產品收入補不了經費預算。至於捕鯨人員主要是公務員或是委託法人的職員,這些人全部是領固定薪水,捕鯨不會讓這些人員致富。如果捕獲量少的話,這些人反而工作量會比較少。所以原理上不會發生濫捕問題。

由於捕鯨的收入不足,所以日本政府還是要投入稅金補助鯨類研究。投入公費的結果就是全日本民眾都有權監視捕鯨活動。因為在教育普及、法制度成熟的社會,民眾不會允許政府亂用稅金。這是理所當然的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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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可能會對日本的捕鯨數量感興趣,其實這全部都是公開資料。資料公開的意義就是讓全民監視。另一個意義則是可以讓外國也可以一起檢視捕鯨議題,讓大家有機會理解這個問題。

1994年~2006年日本捕鯨頭數統計

這個圖中遠洋補鯨數據的鯨種大部分是小鬚鯨(無危物種),少部分是一些瀕危的鯨類。

有些人看到【瀕危】兩字,可能就會衝動。其實目前世界物種保育並沒有完全禁止捕捉瀕危物種,因為完全禁止反而會阻礙研究,甚至可能造成物種保護的負面影響。日本每年調查捕鯨的計畫及捕獲頭數上限是由專門的學者算出,而且調查捕鯨所捕的頻危鯨類數量並不多,而且這些資料會向國際公開。這些過程全部是嚴密制度下的活動,這才是現代捕鯨的實態。

另外,從上表也可以得知,日本的近海捕鯨的規模並不大。

日本的小型捕鯨業不但規模小,而且管制得相當嚴。而且日本法令規定業者必須向日本的水產廳提出捕獲鯨魚的DNA資料。而且DNA的檢驗費用必須由業者自掏腰包。業者頂多只能過得去而已,完全無法致富。由於日本執法相當嚴,業者想要在業界生存,就必須乖乖遵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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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除了在南極和西北太平洋進行調查捕鯨之外,同時也有向IWC提案重新開放商業捕鯨。

有些人看到【商業】兩字,可能又會開始衝動。其實正常的國家都不會希望鯨魚滅絕。IWC的會員國當然也是正常的國家。所以IWC的政策的大前提的大前提維持鯨類生態。日本向IWC提出的商業捕鯨當然是在不影響生態的大前提下的活動。如果有人覺得只有自己懂得生態保育,別人都不知道生態保育的重要,這才有違常理。

有些人認為,許多鯨魚瀕臨滅絕的原因,是1960年代之前的一些捕鯨國家(挪威、英國、蘇聯、日本)濫捕造成,所以這些人可能對【商業】捕鯨的提案抱持強烈的不信任。

許多鯨魚瀕臨滅絕,的確是因為當時的捕鯨國家大量獵捕鯨類。還有一個重要的背景是當時保育觀念和方法不成熟。不過1960年代之後,國際上捕鯨的條件越來越嚴,所以50年後的現在,鯨類的數量其實有回復,特別是中小型鯨類的數量增加非常多。

除了國際上的協定以外,先進國的自然資源保護及管理的方式也一直在進步。

以日本為例,日本允許狩獵。不過狩獵必須要有執照,而且有種類和期間限制。日本在近40年間,森林面積幾乎完全沒有變化,也就是說,日本在40年間沒有擴張人類生活領域。反而是越來越多的野生動物進入人類的生活圈。也就是說,日本山裡頭的野生動物大量增殖。這就是自然資源妥善管理下的結果。

另外,一般人在日本的河邊或是部分海濱釣魚,必須要申請證件。因為休閒釣魚行為會影響河川以及海洋資源。日本的漁船出海時也會受到衛星監控,漁獲量也必須要向政府報告,這是為了監控水產資源。小型捕鯨業也要根據每年水產廳所規定的數量來捕鯨。這是制度成熟的國家理所當然的做法。

日本提案開放商業捕鯨的出發點是為了善用海洋資源,同時促進經濟的活性化。而且目前日本的資源管理制度的確可以避免濫捕的問題。

不過現實的問題是,就算日本已經準備好商業捕鯨,其他國家可能還沒準備好。因為很多國家可能沒有能力管理漁業資源。另一方面,如果人類能從海洋得到大量動物蛋白的話,畜牧業發達的國家利益就會減少。所以畜牧業發達的國家基本上會反對捕鯨。

從目前國際捕鯨委員會的政治角力來看,重新開放商業捕鯨的機率其實不高。不過當鯨魚數量回復到會吞噬許多國家的海洋資源時,狀況可能又會有變化。事實上,1990年代之後全球的海洋漁業的漁獲量一直在減少,而且中小型鯨種一直在增加,所以日本才會提案商業捕鯨。

然而,捕鯨當然還是發生過弊案。例如2008年綠色和平組織就曾經揭發過調查捕鯨私自交易鯨肉。日本鯨類研究所和日本的水產廳之間也有利益交換的問題。這些弊案可能會帶來一些小利益,但是這些利益沒有大到可以改變這些人的人生,沒有辦法讓這些人致富,結果這種弊案不是生態層面的弊案,而是公務體系的缺失。由於水產廳和調查捕鯨都是公務體系,而且日本對公務體系的操守要求度非常嚴,所以弊案並沒有讓當事人致富,這些人的社會人生反而要從零開始重新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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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一直有「捕鯨=任意捕殺」的刻板印象。這是因為生態保育的教育中不斷強調鯨豚的種類瀕危是因為人類的濫捕濫殺。所以很多人下意識地把「捕鯨」這件事直接簡化成「任意捕殺」。事實上,「任意捕殺」是20世紀前半以前的現象。

20世紀前半以前的主要捕鯨國家其實歐美國家。因為當時歐美的捕鯨業的裝備非常先進,而且著眼點和事業規模不同。當年美國派軍艦砲擊日本,逼日本開國,就是為了在日本設捕鯨的補給基地。事業規模相當龐大。很多華人以為日本在明治維新後,工業突飛猛進。事實上,日本的漁業還是一樣非常貧窮,裝備也非常簡陋,漁獲量完全無法和歐美國家競爭。這才是現實的日本。

捕鯨議題當中,也包含了人道問題。例如捕鯨過程可能會讓鯨魚承受痛苦。由於鯨魚是巨大生物,一般的人道宰殺手法對鯨魚未必有效,要在極短時間內讓鯨魚毫無痛苦地結束生命,其實非常不容易。如何確認鯨魚是否死亡也是一個問題。不過人道獵殺很早就是捕鯨研究的課題之一,所以今後人道處置方面還有提升的空間。

在日本,除了捕鯨業者會捕鯨以外,某些地域還有一些海面漁業的漁民也會獵捕鯨類,些漁民的獵捕對象主要是近海的海豚。日本政府也有根據生態狀況規定海豚的獵捕數量,也規定不能獵捕帶有小海豚的母子海豚。不過這些近海漁業的漁民的裝備是漁網及魚叉,非常簡陋。其實這是日本近海漁業共通的問題。由於產業不大,漁獲只能讓業者勉強過得去,無法讓業者致富,所以業者因為裝備上的限制,所以處理方法非常原始。這個結果就是遭到外界批判。

事實上,這些漁民還是有努力改善處理方法。如果能縮短處理時間,不但可以保障處理人員的安全,也可以減少海豚的痛苦。所以這些當事者其實非常樂意改善處理方法。沒有人希望自己被人貼上殘忍的標籤。

很多人在批判他人時,並沒有去思考【如果自己是當事者,自己該怎麼妥善處理問題】。事實上,很多事情的當事者的考量遠遠超過批判者。因為當事者的感受最深,當事者看到的問題遠比別人多,而且當事者會受到很多批判。

2003年~2006年日本捕鯨業及海面漁業的鯨類捕獲數量比較

從這個表中可以得知,日本的捕鯨業的捕鯨頭數其實遠少於海面漁業的海豚獵捕頭數。事實上,由於海豚的獵捕數量其實也有管制,因此獵捕海豚的問題主要不是生態上的問題,主要問題是近海的海豚體內經常會含有高濃度的重金屬污染,食用海豚肉有一定的風險。

海豚漁業的另一個問題是有些記錄片只拍下人工處理過程,並沒有去分析人工處理背後的問題。好的記錄片可以反映問題,不過海豚漁業記錄片多半只呈現表層的問題,並沒有去探索深層的部分。也就是說,這種記錄片製作得有點膚淺。對動物肉品處理有一定知識的人或許可以想像背後的問題。但是一般大眾並沒這方面的知識,無法聯想業界背後的考量。結果一般大眾只會對血腥的畫面留下印象,然後只從血腥畫面聯想表面的問題。這個結果就是讓大眾誤解這個業界。

捕鯨問題包含了許多複雜的制度系統以及歷史上的因果關係,要理解捕鯨問題必須要先理解這些制度系統及歷史因果,而不是單從大眾傳播媒體上的過度簡化而且缺乏因果考證的資訊來斷章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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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記>
有網友在中文媒體上看到的1982年的「禁止商業捕鯨令」,以及1986年的「全球禁止捕鯨公約」,並來信向我們詢問這個禁令和公約的問題。

這個世界上並沒有「禁止商業捕鯨令」,也沒有「全球禁止捕鯨公約」。IWC從來沒有發表過「禁止商業捕鯨令」這個禁令和「全球禁止捕鯨公約」這個公約。

實情是,IWC僅在1982年經過投票決議暫停商業捕鯨,並於1986年實施。而且這個決議並非絕對100%強制,凡是對決議提出異議的會員國無需遵守這個決議。例如挪威和冰島就沒有遵守這個決議,繼續進行商業捕鯨。按照IWC的規則,日本其實也可以不用遵守這個決議,但是日本決定遵守這個決議案,停止了商業捕鯨。

コメント

  1. Unknown

    看过《海豚湾》吗?我实在是不相信这是政府不知道的行为。

  2. ellery

    建議作者看看”血色海灣”(『ザ・コーヴ』(The Cove)記錄片…

  3. 謝謝回應
    To unknown:

    謝謝您的回應。

    首先,我們希望您在留言時,至少在「名前」欄中寫一下您的代號 (隨便填也沒關係) 以供我們回應時進行識別。

    從您的回應中,可以得知兩件事:
    1.您不知道我們是否看過「海豚灣」這部電影
    2.您不相信「這是政府(您應該是指日本政府)不知道的行為」這件事。

    關於第一點,如果您確實讀完,而且理解了這篇文章,您應該就不會問這個問題了。
    因此,我們認為您可能根本沒有讀完(或是沒有理解)這篇文章。

    關於第二點,日本政府和日本國民當然知道這些行為。
    因此「這是政府不知道的行為」並非問題的原因,亦非問題的結果。

    今後歡迎您繼續指教。
    ☆☆☆

    To ellery:

    謝謝您的回應。

    「血色海灣」這部電影2010年5月7日於台灣上映,
    恐怕許多台灣人是2010年5月7日之後,看了這部電影才知道日本有獵捕海豚的問題。

    不過,2010年1月20日之後,讀過梅與櫻的「日本人與捕鯨 (2)」這篇文章的台灣人就會知道,日本有獵捕海豚的問題,
    而且還會知道獵捕海豚的背後,還涉ff及了人道、海洋污染等問題,而且還有統計圖表。
    讀過這篇文章的人,比看過這部電影的人早了好幾個月就知道這方面的資訊。

    您可以建議不了解這些問題的人去看「血色海灣」這部電影。
    您也可以建議讀過「日本人與捕鯨 (2)」這篇文章,但卻又不相信日本有這些問題的人去看這部電影。
    因為這部電影多少可以證明「日本人與捕鯨 (2)」這篇文章中提到的獵捕海豚的問題是有所根據。

    我們不反對您對我們提出建議,但是在提出建議時,請不要搞錯目的和對象。

    今後歡迎您繼續指教。
    ☆☆☆

  4. K.W.

    (不知這麼久的文章會不會有人回復…

    或許這一切的事情都有經過研究與管控,不過,我比較好奇的昰既然獲利不大,日本為何要堅持捕鯨?

    用於科學研究固然是個正當理由,我也聽說日本的確將捕捉到的鯨豚作了非常詳盡的研究報告,但需要有這麼多鯨豚作為科學研究嗎?

    很想知道日本人民真正的看法呢…之前看過資料,似乎實際上有食用鯨豚肉的日本人不多,但大部分民眾都支持補鯨…真奇怪呢…總覺沒有一個很確切充分堅持捕鯨的理由

  5. 謝謝回應
    To K.W.:

    謝謝您的回應。

    您在回應中提到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堅持」。

    台灣民眾在觀察日本時,常常會「覺得」日本人有一些「堅持」,而且恐怕有不少人無法理解日本人的「堅持」。

    為什麼日本人要這麼「堅持」呢?

    在思考這個問題之前,其實還有更重要的問題要先思考:很多人說日本人在「堅持」,但是這些人口中的「堅持」這真的是一種「堅持」嗎?或是說,只是有人在沒有把握事情的因果事實的狀況下,憑著自己的感覺把「不含『堅持』成分的事物中」加入了「堅持」的成分呢?

    如果「堅持」只是因為某些人把「感覺上好像是一種『堅持』的事情」直接簡化解釋為「堅持」的話,那問題本質就不再是「堅持」的問題了,因為「堅持」根本不存在。

    回到捕鯨的問題。

    您覺得日本「沒有一個很確切充分堅持捕鯨的理由」。其實您說得沒有錯。日本的確沒有一個很確切充分「堅持」捕鯨的理由。

    您看的資料說明了「日本民眾支持捕鯨」,但是恐怕沒有任何資料指出「日本民眾『堅持』捕鯨」或是「日本民眾『堅持』支持捕鯨」。也就是說,您在判讀一個不含「堅持」這個東西的資料時,把「堅持」這個東西帶進去了。

    因此在思考「日本為什麼要『堅持』捕鯨呢?」這個問題之前,應該要先思考:真的有「堅持」這個東西嗎?日本真的在「堅持」呢?

    根據IWC的條約,當初日本其實還有辦法以不違反條約的方式繼續進行商業捕鯨。然而,儘管日本可以進行合法商業捕鯨,日本最後還是選擇停止商業捕鯨。如果日本捕鯨的目的只是基於意識形態的「堅持」的話,就不會有這種結果了。從這個例子只看到日本做了一個和「堅持」完全相反的動作:「讓步」。

    事實上,即使是日本的捕鯨漁民恐怕也沒有所謂的「堅持」,因為他們只是為了養家活口而從事這種工作。這些人也沒有因為這種工作而不尊重生命,這些捕鯨的漁村多半都有祭拜鯨豚、感謝鯨豚讓村民得到溫飽的習俗,而且這些習俗早在現代人建立生態保育或是尊重生命觀念之前就已經存在很久了。如果他們有其他的謀生管道的話,恐怕不少人也不想從事這種要殺生而且還很不安定的工作。然而,那是不可能的事。因為在這個時代,別說漁村村民,即使是身懷多種謀生技能的知識分子,多半也只求保住現有的飯碗就很高興了。大部分的人工作謀生並不是基於對工作的「堅持」,而是對現實環境的妥協。在工作上談「堅持」,那是極少數幸運兒的奢侈的想法。

    由於日本並沒有確切充分「堅持」捕鯨的理由,所以實際上日本並沒有「堅持」捕鯨。雖然日本沒有確切充分「堅持」捕鯨的理由,但是日本卻有確切充分捕鯨的理由,因此雖然日本沒有「堅持」捕鯨,但仍然有捕鯨活動。捕鯨議題非常複雜,在分析這種複雜的問題時,如果光憑感覺帶入了「堅持」這種意識形態論的話,只會讓問題的本質失焦,甚至增加更多誤解。

    至於您在回應中所質疑的「需要有這麼多鯨豚作為科學研究嗎?」,這個問題其實在本文部分已經提過了,那是科學計算的結果。科學的計算結果並非至高無上的真理,但是會有一定的根據。只要有更確切的根據證明科學計算有問題,人人都可以質疑這些科學計算結果。然而,如果質疑數據的理由只是基於個人對數字的感覺的話(例如:這個數據感覺起來「好像」很多),那這個議題就淪為永遠無法解決的意識形態之爭了。

    希望以上的說明能稍微解開您的疑惑。

    今後歡迎您繼續指教。
    ☆☆☆

  6. MASA

    假如有個網站叫做
    “山與海 ―澳洲台湾年軽人的事情―”
    寫了一篇叫做”澳洲人與護鯨”的文章
    想內容會和這篇大大不同吧
    日本人的做事方式我想大家心裡有譜,可能也有不同看法。但就我的旅日經驗對其愚民及鎖國印象深刻

    日本補鯨還能苟延殘喘的原因很明顯
    不過就是政經相互圖利的架構
    用個合理到你難以反駁的理由自我合理化
    緊接著若有似無的來些民族意識的煽動
    自然會有許多向太陽旗致敬的人會出來自願當衛兵

    猶如此文
    我正面看待作者的用心與資訊的查證與蒐集
    並很努力想表達客觀性
    但這”政治構造上的問題”就這樣幾個字帶過
    我想看到那邊大家就心裡有數了

  7. Wahaha

    對於樓上說的我大致上對內容沒什麼意見,但是扯到愚民及鎖國就真的很誇張

    嚴格來講,如果擁有民族意識就是愚民,世界上就不存在賢民,如果我提到釣魚台這個例子樓上是否能了解? 更不要說光明正大攻打伊拉克的美國,這跟是哪一國人沒有關係。同樣道理,如果鎖國就是指不肯接觸外來文化,那麼某些方面上就連大家所謂最”開放”的美國鎖國也非常嚴重(舉美國是因為大家都以美國為榜樣,但是沒有多少人真的了解美國,我個人是在美國住過一段時間))

    抱歉,我很喜歡鯨魚,所以我個人也是反對捕鯨,而且我也認為日本捕鯨絕對有些政治或商業利益上的考量,就像樓上的整個第二段也可說是當年日本發動二戰的根本作為,但是常常看到網路上的人喜歡講別人不是,卻沒有自知之明

  8. Emma

    我覺得日本人(可能不只他們 但他們占了大多數)真的不應該將海豚,鯨魚這樣智商高且善良的生物當作”食物”,這就幾乎和吃人的感受畫上等號了,牠們恐懼,牠們有朋友有家人…從古至今,海豚救人類的案例數也數不清,冒著擱淺的生命危險將與自己完全沒有交情的人送上岸,可能昏迷的人醒後發現海豚擱淺死在身旁……….在古希臘,作姦犯科也不會死刑,殺海豚是唯一死刑

  9. greamo

    謝謝您提供不同的看法,受益很多
    我也非常喜歡鯨魚,但也知道當某個物種數量過多是一定會被更高級的食物鏈層撲殺的,我必須感謝有理性設立法案和那些保育人士
    說那些鯨魚如此善良可愛其實也是我們的想像,雖然我也真覺得他們可愛,但是我們可能為了另外的物種去挑起人類的戰爭嗎,我必須嚴肅的否定,這當然不可能
    如果一切都還在研究範圍內的研究我並不反對,但如果研究技術能提升使捕殺的數量越來越少就好了

  10. To greamo:

    謝謝您的回應。

    本站是我們的異文化學習筆記。我們做的就只是把我們學到的異文化背後的因果事理的整理在網站上而已。

    我們成立網站的目的是為了理解這個世界的因果事理,然後分享給對異文化感興趣的同好,並不是為了發表網路上已經多到泛濫的【不同的看法】。

    喜歡發表看法的人,多半是對自己的看法非常有自信,覺得自己的看法可以當成引導世界的指針。

    我們的知識非常淺薄,不會有人想知道我們的膚淺的看法。我們也不覺得我們有立場發表看法。我們記筆記的目的是為了證明自己的無知。我們的筆記內容未必正確,所以我們把筆記定位成學習的中間過程,而非最終結果。

    由於這個網站不是為了發表【不同的看法】而設的網站,所以我們也不談【贊成】或【反對】。談【贊成】或【反對】,對理解因果事理沒有任何幫助。

    【贊成】【反對】的二分論是讓小孩學習初步表達意見的訓練。這種二分論只能發現問題,無法解決現實中的複雜問題。制度成熟的合議社會在處理複雜問題時,是設計各種配套措施來化解贊成和反對之間矛盾,而不是在二分論上原地踏步。

    捕鯨是非常複雜的議題。因為複雜,所以本站用了三篇文章記錄背後的因果事理。如果您真的對這個議題感興趣的話,建議您先理解事情背後的因果事理,而非不看頭、不看尾,只看了中間部分的片斷資訊就開始衝動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