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文化人類學家小松和彥把妖怪的概念分成怪現象的妖怪、傳說及迷信中的妖怪、藝術家所創造出來的妖怪三種。
在這三種妖怪概念中,最早出現的是怪現象的妖怪。怪現象的妖怪是源自「神」的觀念。當人們開始相信「神」時,「妖怪」就同時誕生了。古時候的科技不發達,人們遇到無法解釋的怪現象時,就會用「神」或「妖怪」來解釋這些現象。例如發生天災或是瘟疫時,人們可能會把這些現象解釋成風神、水神懲罰人類,或是風妖、水妖作祟。結果神和妖怪的差異就只是解釋方向不同而已。另外,一般人看到沒看過的東西,例如奇怪的光線或是奇怪形狀的東西,或是聽到不尋常的聲音時,也可能把這些光或聲音當成妖怪。人類摸不到光,也摸不到聲音,甚至沒有辦法具體畫出光或是聲音,天災或瘟疫這些東西也是多種現象的組合。這種「現象」妖怪未必具有形象的物體。
人類用神或妖怪的觀念來解釋怪現象是因為知識不足。解釋的目的則是為了讓自己安心。古代人創造出「神」或「妖怪」後,就會發展出祭神或是驅逐妖怪的一些方式,或是建立防禦妖怪(災害)的體制。如果人們把怪現象解釋成妖怪的話,人們會發展出因應之道。相較之下,解釋不出來的現象才是最可怕的,因為人們無法想出出有效的對應方式。把怪現象解釋成妖怪,至少還有解決方向。
當越來越多人開始接受「怪現象=妖怪」這樣的說法後,妖怪的概念就從現象升級成傳說或信仰。由村子裡的權威人物教育一般村民、由大人教育小孩,或是由某個村莊的人告訴另一個村莊的人。這樣子,某種光影或某種聲音是某某妖怪的消息就會開始傳播。由於古時候沒有人能證明這些東西不是妖怪,而且村子裡的長者、大人們都這麼說,所以這些人的後代也就相信這些傳說了。「怪現象的妖怪」和「傳說或信仰的妖怪」的差異是:前者是人們先看到、聽到、遭遇到一些怪現象後,姑且用「妖怪」來解釋這些現象,而後者則是人們沒看到、沒聽到這些現象,但是卻知道世界上有「妖怪」這種東西。因此人們如果之後看到類似的現象時,腦中就會浮現「這大概就某人所說的 (或是某個村莊所出現的) 妖怪吧」這樣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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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A發現了某種未知現象,做出了「這個現象可能是這個妖怪造成的」的假設,然後把這個經驗告訴B。然後B看到某種現象時,可能會認為「原來妖怪是這樣的」。這種資訊在傳遞過程中會發生失真。古代的人沒有能力分析光的波長和頻率,也無法分析聲紋。我們怎麼確定A和B看到或是聽到的東西是一樣的呢?而我們又怎麼確定A確實把他的經驗100%確實地描述給B了呢?就算A的描述非常正確,我們又如何確定B確實100%完全聽懂了A的描述了呢?如果每個小學生都能100%完全聽得懂老師上課所教的東西的話,就會發生全班月考成績都是滿分的情形。全班同學月考都考滿分的情形或許真的有可能發生,但是這絕對不是常態。
再用一個更具體的例子來解釋的話,我們在讀「梅與櫻」網站的讀者的留言時,經常發現有人會錯意。雖然我們寫文章時每一句話都仔細斟酌過,我們一直都在思考怎麼寫才能讓大家看得懂,不過我們還是會發生打錯字,還是會寫出詞不達意的句子,就算沒有打錯字,也沒有詞不達意,然而隔天我們再讀自己的發表的文章時,還是會發現許多敘述方式不夠貼切。就算我們發表了一篇自認為滿意的文章,之後看到讀者留言時,才驚覺原來我們這樣寫還是會招致誤解。除了我們自身的問題以外,有些人是因為語言或是經驗隔閡而發生誤解文義。例如「梅與櫻」網站中的日文文章部分基本上是針對日本讀者而寫的;中文文章則是針對台灣讀者而寫的。針對日語母語讀者的文章就不會去顧慮其他語系的讀者是否能確實理解;針對中文母語讀者的文章就不會去顧慮其他語系的讀者是否看得懂。當華人來讀我們這裡的日文文章時,或是日本人來讀我們的中文文章時,難免會發生會錯意的情形。幾年前,在網路上常常可以看到有人模仿某電視主持人的口吻:「你沒在聽嘛」。然而,稍微學過媒體或是大傳的人可能會知道,根據autopoiesis理論,「沒在聽」是非常正常的(詳細請參考翻譯軟體的能力極限這篇文章)。
總而言之,完全傳達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一件事 (講得嚴密一點,完全傳達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而古時候的人如何精確地傳達妖怪的現象呢?簡單地說,大家根本就沒有精確傳達妖怪資訊,因為那是不可能的事。A看到的光或是聽到的聲音可能根本就和B看到的光或是聽到的聲音完全不同,但是兩個人可能都深信自己遇到了同一種妖怪。當A再把自己的經驗告訴C時,C可能又會產生和A、B完全不同的理解;而B如果又把自己的經驗告訴D時,D可能又會發生和A、B、C三個人完全不同的感觀。然而,這四個人可能彼此以為大家都具有同樣的認知和經驗。在這種狀況之下,同一種妖怪傳說也可能發生不同的解釋,因此妖怪可能從一種摸不到的現象衍生出擬人或是擬物化的形體。儘管每個人對某個妖怪的認知可能都不太一樣,然而大家都知道世界上有某個妖怪。就像是三隻小豬的故事在不同的人的口中,大野狼的下場可能完全不同,但是大家都知道這個故事的基本架構。當妖怪話題開始口耳相傳後,就會產生所謂的「世間話」,當世間話發展出了故事架構,並出現了結局,妖怪就變成一種傳說或是昔話。
當文字出現之後,就有人開始用文字來記錄妖怪的事情。當然,由於文字記錄的來源也是從各種人的記憶中擷取出來的,因此文字記錄本身也滲雜了許多後人加入的想像。而小說家、畫家和彫刻師接受了這些文字資訊之後,就開始憑自己的想像力創造出妖怪小說、妖怪圖畫或是妖怪彫刻等,這就是所謂的「藝術家所創造出來的妖怪」。而現代人的認知中的妖怪,往往是來自於童書、動漫畫、小說、電影電視、甚至電玩等媒體。這些媒體中的妖怪多半都是「藝術家所創造出來的妖怪」。簡單地說,如果有人一聽到「妖怪」這個詞時,如果腦中浮現的「妖怪」形態是有手有腳,或是有眼睛有嘴巴的話,基本上都是「藝術家所創造出來的妖怪」。因為有手有腳有眼睛有嘴巴基本上已經把「妖怪」擬人或是擬物化了。在這個情況下,當現代人遇到一些怪現象時,感性一點的人可能就會聯想到小說或是動漫畫中有手有腳有眼睛有嘴巴的妖怪,而不是把現象本體視為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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