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已經發生多次惡質盜用事件,我們必須再度強調關於梅與櫻的文章的著作權聲明以及使用方法。
我們本來並不禁止他人轉貼「梅與櫻」的文章,然而在轉貼時,必須寫明文章作者以及來源連結。
由於日本、台灣、中國均屬於WTO的會員,因此梅與櫻的文章完全適用於日本著作權法、台灣著作權法、中國著作權法。
要求轉貼者寫明文章作者是著作權法賦予我們的基本權利 (日本著作權法第十九條,台灣著作權法第十六條,中國著作權法第十條)
至於要求轉貼者寫明文章來源連結是是我們授權轉貼的條件。
事實上,我們也只授權到此而已,我們從來沒有對其他使用方式進行授權。
基於自保,從這篇文章發表開始,我們將不再授權任何人把文章轉貼到「以中國大陸使用者為主的網站」上。
在此敬告來自中國大陸的讀者們,如果您覺得這裡的文章還算有用的話,希望我們能繼續提供新的資訊的話,請您諒解我們的決定。
如果您覺得這裡的資訊值得讓其他中國大陸的朋友們知道的話,請您先確認:您的朋友們是否懂得珍惜這些資訊。
在2008年12月1日11:03,有人把我們日本電視節目與現實中的日本這篇文章轉貼到一個名叫「憨鼠社區」的中國大陸的論壇。
雖然這名轉貼者遵守了「寫明文章作者以及來源連結」,然而這名轉貼者在轉貼文章時,擅自更動了原文的字體 (字體被改為簡體字)。
事實上,這個行為已經侵害到我們的著作權了。因為我們只授權「轉貼文章」,我們從來沒有授權任何人「更動梅與櫻的文章中的字體」。由於我們不想以性惡論來檢驗他人,因此我們認定這個轉貼者並非惡意,所以當時我們當時並沒有把這件提出來。事實上,當中國大陸的讀者願意在轉貼文章時寫明文章作者以及來源連結,我們已經認定這個人是帶有善意的。
我們願意相信「梅與櫻」的讀者是善良的,因此我們也相信把「梅與櫻」的文章轉貼出去的人也是善良的。然而這並不代表網路上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外面論壇的一些惡質的使用者會踐踏我們的努力,把我們辛辛苦苦寫寫的文章據為己有,把從來就不屬於他的東西弄得像是他的。如果這種惡質的侵權行為層出不窮的話,勢必會影響到我們提供資訊的意願,甚至可能會把我們逼到關閉網站,因此,如果各位讀者希望這個網站能長期營運下去的話,請不要做出傷害我們的行為。有些人轉貼文章或許是出於善意,但是轉貼的後果不見得是好事。如果真的有人認為我們所提供的資訊值得讓其他人知道的話,請您讓那些願意珍惜資訊的人成為本站善良的讀者之一,而不是把我們辛辛苦苦寫出來的文章丟到不知名的論壇中,讓那些惡質網路使用者傷害這個網站。
其實我們很不喜歡寫這種文章,事實上,寫這種文章也蠻浪費時間的。今天如果沒有發生惡質的盜用事件的話,現在大家看到的文章應該是關於日本事物的新話題,而不是這種讀起來既不有趣也不快樂文章。
一名中国大陆读者
坦白的说我是你们blog的老读者,但这篇文章充满了对所谓中国大陆网民的偏见。我不得不说几句。
的确,中国大陆网民的素质的确有待提高,对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还没有认识。这需要时间。
但这并不能说明每个中国大陆的网民都没有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和尊重的意识。你们这篇文章中所说的“我們將不再授權任何人把文章轉貼到「以中國大陸使用者為主的網站」上。
”叫人感觉非常的不舒服。你们的blog文章质量很高,我个人也获益匪浅,你们坚持要用这样的口气发言,让人非常遗憾,同时也显得你们相当的不大气。
這篇宣示已經相當客氣了
今天是我第一次造訪這個網站,這裡的文章讓我看到欲罷不能,流連忘返,首先感謝版主們的努力。
過去我也曾經是部落格文章與影音被盜用盜連的受害者,最終也被澆熄熱情而不再灌溉經營已久的部落格,我很能了解版主發文的心情,甚至覺得這篇宣告語氣上十分客氣。
純粹的抄襲盜用還能夠用「沒有惡意,只是疏忽出處」帶過,但是竄改特定字串吃豆腐的意味未免太明顯,是可忍孰不可忍。
現在受歡迎的部落格幾乎都被逼著把文字轉成圖檔,甚至在文字裡加入敏感字眼讓「特定的網路保護機制」過濾掉不受歡迎的訪客,
但我想,如果沒有一開始的惡意,這一些攻防心機都是不必要的對吧….
關於「字體被改為簡體字」,容我提供個可能性,我猜這也許是瀏覽器有自動轉換繁簡中文的功能(如Firefox的新同文堂),才導致複製貼上後還是輸出成簡體字,也許這並不是有心的,但我也不會認為是無心之過。
只是與其打擊願意遵守轉載規則的人,我覺得再一次嚴正聲明必須遵守的追加事項,不要讓人把重點放在「禁止使用」這點,比較能避免報復性的盜轉。……但是我相信站長看過的盜用事件比我來得多,會有這麼強烈針對性的發言,應該也是無法忍耐才會考慮這樣做的。也許受波及的各位,可以考慮把譴責站長的想法,放在勸導人注意轉載規則上面,畢竟來這可不是為了看誰誰誰又盜轉了哪些文章。
(抱歉好久沒來卻又說了些不好聽的話)
上の文を訳してみる
『字体が簡化字にされた』ってことについて、恐縮ですが可能な理由を一つだけ言わせてもらいたい──もしそれはブラウザが自動的に繁簡変換のツールがあったとしたらではないか、だからその人はワザとではないと思います。が、私はそうである保証が持てないため、そうであるのはないとも思います。
しかし進歩をみせる相手を畳み掛けるようなことをするより、もう一度新らたな規則をはっきり言って、そして「使用禁止」がポイントではないと思わせ(伝え)、こうやった方が、復讐されることも避けられると私は思います。……でもこれもあくまでたまたま来る私の考えなので、対して今まで何度も盗用されたことにあってしまう Szyu さんにとって、今度はもう我慢できなくなるからこそそういう言葉を言ってしまって、そういう行動を取ってしまったではないか。だから皆さんも Szyu さんを責めないで、迷惑な盗用行為を他人に注意を促した方がいいと思います。なにせ、まただれが盗用行為を犯したのを見にここに来るわけでもないしな。
(久々来るのにまた変なことばかり言ってしまってごめんなさい)
(あと日本語が下手でってこともごめんなさい)
>你们这篇文章中所说的“我們將不再授權任何人把文章轉貼到「以中國大陸使用者為主的網站」上。
>”叫人感觉非常的不舒服。
OK
你覺得今天梅與櫻作者對你們中國人有歧視
讓你感到不舒服
所以你提出了抗議。
那麼,請問你看過梅與櫻1/4那篇文章了嗎?
那篇的盜用行為可說是極為惡劣
讓大家看了都很不舒服
怎麼不見你去譴責你們中國大陸讀者?
只會譴責作者歧視你們
讓你們不舒服
卻不想想自己的同胞做了更加惡劣百倍的事!
將心比心
如果今天立場倒過來
您的文章被台灣人(或者其它地方的人)如此盜用
您不會心痛生氣嗎?
請問您不會對台灣人(或者其它地方的人)印象很差嗎?
請問您不會一肚子火嗎?
請問您不會同樣採取必要措施來防止這樣的情況發生嗎?
我覺得作者們這樣的處理方式
已經算是很客氣的了
其實看到這麼多次的盜用事件
我一直很擔心兩位作者會一氣之下將blog關閉
但是還好目前作者們還沒有這樣的打算
可是如果同樣情況一再發生
我相信再有風度的人,也沒有辦法堅持下去了
最終就是讓這樣優質的blog關閉
真的不想看到同樣的情況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了..
至於「字體被改為簡體字」
我的看法跟wini類似
就像我們在百度貼文
明明打繁體字送出去
但頁面會顯示為簡體字
關於這一點,應該是瀏覽器自動轉換的結果
所以是正常現象
一名中国大陆读者
做人和写blog一样都要大气,这里的格局太小了。
你们要是关张了,我一点也不可惜。别以为自己在做的事情很伟大ok?
这是我给你们的最后忠告。
我想,上面這位一名中国大陆读者,並不用強調大氣不大氣的問題。
這是一個基本著作權的主張問題,有沒有大氣度根本就不重要。
如果你覺得著作全部重要,那請便,只希望你不是隨意轉載的那一位,而因此吃上官司。
—
未使用日文發表,而使用正體中文,這點非常抱歉。
沒錯
不要混淆焦點吧
中國同胞!!!
最好哪天你家東西被偷了
你還能大氣度!!!!!!
真好笑!!!
格主有沒有想過鎖右鍵的方法?
基本上可以過濾大部份的無良使用者盜轉文章
想要推廣這個blog,只要將這裡的網址傳出去就夠了…
如果想轉載這裡的文章進行長篇的回應.分享之類的,可以trackback也可以去信給格主申請轉載.
文章的主權在作者
這文章是作者的..如果想貼的話當然要照著作者的規則走..
要不然你就自己動筆寫啦…
那位中國大陸讀者,這種話都講的出來,明顯展現出不入流的水準。
還要人家不要歧視你們?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這句話沒聽過是不是?
原來小偷到你家裡偷東西還可以要求你大器,乾脆點你直接幫小偷打包奉茶順便送出門好了!真是笑死人。
忠告就免了吧,反正這網站對你們來說只是個方便竊取的寶庫,來了也只是讓大家更看不起你們而已。
很遗憾,这边有些人既没有版权意识,更没有是非观念。
尊重理解作者的做法。
中國大陸的盜匪總希望別人大氣些,這樣才好登堂入室取人錢財
就是這樣說的,是吧?
在此本人想說四點
1、格主可以用圖片格式代替文字格式來寫部落格,畢竟鎖右鍵的方法沒這個有效。現在中國大陸有很多部落格用這種方法防小偷。
2、既然格主以及一些台灣網民對中國大陸同胞有這樣那樣的看法,我覺得格主可以考慮禁止中國大陸讀者登陸您的部落格,方法其實很簡單:只要寫一些反共的文字,再找人幫忙到大陸互聯網部門舉報下,共產黨自然就把您的部落格對大陸讀者屏蔽掉了。
3、我發現台灣人好像很喜歡吵架,說出來的話很刻薄,並且對中國大陸同胞有種優越感,這種優越感也正是我不理解的,我不知道自己有沒有看錯。
4、我來自中國大陸,這段文字特地用繁體來寫,私下淺薄地以為這樣是對格主的尊敬。最後,本人祝格主新春愉快 萬事如意,並且真心希望類似剽竊行為不再發生。
正月初七 夜
尊重他人 也是尊重自己
我是第一次造訪貴站
上面有許許多多寶貴的經驗可使大家交流
我覺得對於看得懂中文和日文的讀者來說
都是受益良多的事
而對於中國大陸的讀者
我想站長本身也沒有特別的意思去針對
只不過需要將心比心,希望彼此有同理心去看待與面對事情
我想站長所撰寫的文章與經驗
是需要被尊重的
任意的轉貼和改變其原貌
作者本身一定會有備侵犯的感覺,無論是你我也好
我想站長能做出這麼棒網站
富有經驗的與人分享經驗
一定是位為善助人之人
做對於和此網站有關的事情
我想假若事前有告知站長
好比你要跟人借東西一樣
先取得對方同意
我想可以減少彼此的誤會
也會得到愉快分享的經驗
真无聊
真无聊,转换成简体就受不了了? 你们也真是搞笑.拒绝转载可以理解,可以赞同.允许转载的却拒绝转换字体?你们可真是独一家!
靠么啦 中國人說大氣?
啊戈 喘大氣?
我叔公跟我說 中國人說的話
你只要把他翻成英語
翻不出來的就是ウソ啦
受不了這些咬橘子的
確實也有看過美國或其他國家出版社,
對於自己作品授權版本也是有所限制
這樣就等於網誌文章內容不得繁簡轉換;
基本上任何網誌的作者也可以使用這個規定,
雖然這並非著作權法明文規定,
但確實有這種潛規則。
>>想要推廣這個blog,只要將這裡的網址傳出去就夠了…
別傻了,這只會帶來更多的麻煩。
GFW
多寫一些GFW會擋的關鍵字藏在HTML原始檔內就可濾掉不少了, 如”法輪功”, “台獨”, “藏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