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發現有人盜用我們「梅與櫻–日本台灣年輕人的事情–」網站中的文章!!!
這次遭到盜用的文章一共有六篇:
日本可愛文化 (9)
カップラーメンとコンビニの言い方
日本的AV (1)
日本人と台湾人との国際結婚手続 その6
gooブログで繁体字中国語を表示する その4
日本人と台湾人との国際結婚手続 その7
這次我們所發現的的盜用行為發生在中國上海市的部落格服務網站「博客大巴」。
盜用者ID的是「ggao1314」。
盜用作品名稱、盜用時間、盜用作品刊載網址:
日本可愛文化
盜用時間:2009-06-30 17:45:04
刊載網址:http://ggao1314.blogbus.com/logs/41709019.html
證據:
カップラーメンとコンビニの言い方
盜用時間:2009-06-30 20:12:07
刊載網址:http://ggao1314.blogbus.com/logs/41713588.html
證據:
日本的AV
盜用時間:2009-06-30 20:13:08
刊載網址:http://ggao1314.blogbus.com/logs/41713606.html
證據:
日本人と台湾人との国際結婚手続 その7
盜用時間:2009-06-30 20:13:45
刊載網址:http://ggao1314.blogbus.com/logs/41713621.html
證據:
gooブログで繁体字中国語を表示する その4
盜用時間:2009-06-30 20:14:21
刊載網址:http://ggao1314.blogbus.com/logs/41713633.html
證據:
日本人と台湾人との国際結婚手続 その6
盜用時間:2009-06-30 20:14:48
刊載網址:http://ggao1314.blogbus.com/logs/41713645.html
證據:
這些文章是我們一點一滴從零開始一字一句寫成的文章。這些文章是我們長時間所努力累積而成的心血結晶。
從盜用者的盜用的時間來看,第二篇至第六篇文章的張貼時間間隔為2分41秒。
也就是說,這個盜用者大約平均花40秒左右就可以完成一次竊取他人文章的惡質行為,而且還有連續偷竊的能力。
我們之所以把這個人稱為「盜用者」,是因為這個人從來就沒有經過我們的允許,就將我們六篇著作張貼在他個人的網誌當中,向全世界公開!
在文明社會中,就算我們看得到、摸得到的某個東西,只要那個東西不屬於我們的財產,我們就不應該擅自據為己有,這是文明社會的基本常識。講得更嚴格一點,文明社會的國民如果要觸摸或是使用某個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常識上會先取得這個東西的所有人的同意。如果我們擅自把某個顯然不屬於我們的東西據為己有,或是任意使用,這種行為不但違反道德,甚至可能觸犯法律。這一類行為在文明社會顯然是負面的,完全沒有灰色地帶。
在網路上未經許可擅自轉貼私人著作的行為,不論是從台灣、日本,或是中國的著作權法來看,都是犯罪行為!
(當然,有些特殊情況會有例外,不過目前網路上未經許可轉貼私人著作的行為大多不屬於那些特殊情況)
我們認定這個人是惡意盜用的理由是:他不經允許就擅自將我們的著作張貼在他的私人網誌。
如果這個人抱持一點點的善意,覺得我們的著作值得分享給別人的話,好歹可以在自己的網誌中說「梅與櫻」網站的資訊還算實用,並附上「梅與櫻」網站的網址。這個過程根本就不需要進行轉貼。
然而,這個人沒有這麼做。這個人把我們六篇辛辛苦苦寫出來的文章貼在自己的網誌上,卻從來就沒有提到「梅與櫻」任何事情。也就是說,這個人根本就不希望有人來「梅與櫻」網站看資訊,這個人只希望有人到他的網誌去看資訊,而他的網誌裡的資訊就是從「梅與櫻」網站偷來的。
從今年四月開始,我們一直處於非常忙碌的狀態。我們不怕沒有題材,但是卻很擔心沒有時間寫文章,而偏偏就有一堆盜用行為在扯我們的後腿。
說實在,我們非常疲倦。
每次發生惡質盜用事件,我們就要花時間保全證據,然後還要寫文章,一方面是為了著作權宣言,另一方面則是自力救濟,再一方面則是希望多少能激發網路使用者的道德意識。而我們寫這種文章所花的時間,並不下於寫一篇四五千字的中文文章所花的時間 (包含構思)。如果有人無法想像寫一篇四五千字而且還要讓人看得懂的文章要花多少時間的話,自己試著寫一次就知道了。
到目前為止,「梅與櫻」網站所提到的盜用事件總共有八回。當然,每回所發現的網站未必只有一個,多的時候可以發現幾十個網站都盜用了我們的文章。
事實上,這一陣子,我們也發現有台灣的網站用了我們的文章卻沒寫來源。我們之所以沒有特別寫出來,是因為從這些人的網站上的資訊可以得知這些人明理、可以溝通,因此我們原則上會先用留言或是寫信來提醒對方注意著作權的問題。然而,留言和寫信其實也是非常花時間的。一篇四五百字的留言看似簡單,但是寫這種留言其實要花一個小時以上。因為我們不是那種喜歡藉題發揮給人難堪的人,留言或是信中的用辭有任何閃失的話,都不是好事。「一個小時」看起來沒什麼大不了,但是我們一天當中有幾個「一個小時」可以用呢?為了和平溝通,我們就要特別撥出一個小時以上留言或寫信。事實上,前一陣子因為有人用了文章沒寫出處,結果文章擴散開來了。然後我們就要一一留言寫信來善後,花了很多個「一個小時」才解決問題。我們願意相信這些用了文章卻沒寫來源的人是疏忽,但是這些人知不知道因為他們的疏忽,我們要花多少時間來善後呢?這些人看了留言或e-mail後,可能花不到一分鐘就可以解決著作權方面的問題,然而我們卻要花很多個「一個小時」來善後。我們沒有犯錯,但是我們卻要為他人的疏忽承擔後果,誰來賠償我們所花的很多個「一個小時」呢?我們相信在台灣社會當中,有很多人在默默地為一些本來根本就不該發生的事情善後,而闖禍的人只要裝傻就沒事了。善後的人因為同理心而原諒犯錯的人,而犯錯的人卻是因為沒有同理心,做事前從來不多想一想自己的行為可能會對別人造成非常大的影響,因此把別人的正常生活搞壞、浪費別人的寶貴時間以及社會資源。有同理心的人註定要倒楣嗎?這些犯錯的人要到幾歲才能培養出同理心呢?
如果每個人在做事前都能先想一想可能的後果的話,這個世界上就可以少掉很多問題,用心踏實的人就不用浪費時間去為別人收拾殘局,台灣報紙的社會版上就不會看到那些小學生都知道結果註定會失敗的白痴犯罪事件。然而世界上有這種多為他人著想的理性社會嗎?事實上,目前日本的社會就非常接近這種狀態。日本社會也是人組成的,因此當然也有很白痴的犯罪事件,但和台灣或是中國大陸相比,日本太和平了,因為大部分的人在做事之前都會想清楚後果,大部分的人知道做事要有分寸。有些人可能會指出日本和台灣的犯罪率差不多,事實上,這種事不是只看犯罪率數字就可以下定論的 (只看數字的人太膚淺了),真正的重點是要看這些數字是怎麼來的。在日本,破腳踏車被偷都可以去報案,同樣的情形發生在台灣的話,很多人根本就不報希望,然後心裡永遠留下一個不愉快的記憶。在日本,如果在公共場所發生肢體衝突,警察就會介入,在台灣,只要沒受重傷,往往只能自認倒楣收場 (當然也有人為一點小傷而報警,只是那通常都是別有意圖)。日台犯罪率數字表面上雖然差距並不大,然而在日本犯罪就是犯罪,而台灣則往往是很嚴重的犯罪事件才有可能成為犯罪記錄。如果大家願意從別人的寬容當中記取教訓、得到成長,這個社會會愈來愈好,然而實際上結果反而是大家開始覺得犯一點小錯不算什麼,華人社會的基本道德就是因為這樣而消失殆盡。如果台灣用日本檢視犯罪的標準來進行犯罪統計的話,犯罪率的數據恐怕會暴增。日本社會中的那些沒大腦的犯罪事件不致影響大環境的安定。如果在日本發生衝突,常識上也不用擔心有人會因此動拳腳動刀動槍。對日本夜歸婦女而言,常識上也不用擔心在回家途中被壞人侵犯。因為日本社會不用浪費時間及資源去處理或擔心一些白痴問題,所以日本人可以用那些時間及資源讓自己過得更充實。
如果有人有興趣的話,可以看看「梅與櫻」的「注意事項と盗作事件記録」這個類別中的文章。看看「梅與櫻」從開站到現在被惡意盜用過多少次,看看那些盜用者又來自哪裡,再看看那些人在梅與櫻的讀者當中佔了多少百分比 (可以參考本頁最下方的FLAGcounter統計)。計算這種東西其實不會花多少時間,只是算出來的數據會非常難看。我們這麼說的目的並不是指哪個地方的人不好,而是想要指出:由於這些社會有這些問題,因此這些社會中的人們無法避免這方面的恐懼,這些社會中的人們隨時要擔心自己的努力結晶被別人偷走,而整個社會卻冷眼旁觀,甚至冷嘲熱諷,這算是什麼文明社會呢?如果這些社會的人們想要免於這方面的恐懼,恐怕要花非常大的代價來解決這些問題,而這些代價最後其實是由踏實而且肯努力的人來承擔。大部分努力踏實的人恐怕不會在乎多幫別人承擔一點東西,然而真正的問題是,如果犯錯人沒有從中學到教訓,反而變本加厲;問題不但沒有消失,反而愈來愈嚴重的話,那些踏實努力的人還有多少餘力去承擔別人製造的問題呢?
「梅與櫻」成立到現在一共四年半,我們估計日本人的讀者大約佔半數左右。然而到目前為止,佔讀者比率最高的日本人發生著作權侵害的次數只有一次而已。四年多來,這麼多日本人來看我們的文章,然而著作權侵害事件卻只有一次而已,來自其他區的人侵害了我們的著作權多少次呢?我們沒有把這件事公開,是因為這件事最後解決了。當時有人未經許可把「梅與櫻」的照片刊登在日本的某個討論區中 (對方沒有據為己用,而是未經許可散布我們的著作),我們發現之後,一開始先試圖和對方交涉,結果對方回應的態度非常惡劣,於是我們改向營運該討論區的公司反映。我們只寫了一封信,這個公司的客服人員就以非常積極的態度來處理這件事,事情非常漂亮地解決了。由於事情漂亮地解決,因此我們也沒有必要花時間寫文章自力救濟。反觀在現在台灣或是中國大陸,如果發生侵害著作權方面的投訴,台灣的場合可能要聯合網友寫十幾或是幾十封信,事情才有可能解決,這個過程中,不知道要浪費多少時間及社會資源 (不過至少台灣的網友非常願意為了著作權的正義而幫助他人)。至於中國大陸的話,網友是否願意支援遭到盜用的受害都是個問題,如果有人在論壇中聲稱自己的著作被盜用,沒被冷嘲熱諷就不錯了,而就算真的找得到幾十幾百網友支援,營運論壇的公司是否有心處理還是個問題。
小小的問題,在三個社會中,一個社會幾乎不用花什麼時間和資源就可以解決,而且達到社會正義,同時企業還得到消費者的信賴;一個社會則是要花時間集結多人的力量及資源,管理者才會心不干情不願地處理問題,而管理者的怠慢卻可能造成受害者二度傷害, 而且沒有人能制裁怠慢的人;一個社會則是眾人是否願意為這種社會正義出力都是問題,就算有人願意支援,管理者也不見得肯解決問題,甚至可能出現不相干的人攻擊被害者。這三種社會現象不是道聽塗說,而是我們親身體驗。
對我們而言,文章被盜用其實並不是什麼嚴重的事情,我們真正擔心的是今天既然有人能夠毫無罪惡感地盜用我們的文章,今後這些毫無罪惡感的盜用者恐怕還可能反過來把我們指成盜用者。這種事情不是我們假裝沒看到就可以解決的,只要我們的作品被人惡意盜用,我們就曝露在可能遭對方反咬的危險中!這個危險不是我們造成的,但是我們卻要承擔這些危險。如果每個人都姑息這種犯罪行為,這個社會中所有的人都可能身陷這種危險中。萬一哪一天,我們確實遭到惡質的盜用者以法律行動反咬,把原作者的我們說成盜用者。這裡有多少人會為我們出錢出力打官司?這不是我們心胸寬不寬大、願不願意原諒別人的問題,而是這些惡質的犯罪者願不願意放我們一馬的問題。這絕對不是妄想,在一個失去正義的社會中,發生這種事情一點都不稀奇,台灣的報紙社會版上,每天都看得到比這種假設更荒謬的犯罪事件,還有什麼事情不會發生呢?基於自保,我們會盡一切力量保存「梅與櫻」的文章,因此這些惡質盜用記錄也會保存下來。如果哪一天我們運氣好,出了名的話 (就我們的網站特性而言,其實這有點痴人說夢),這些記錄也會被大眾所知。如果大家不希望自己出身的社會被人當成沒有社會正義、充滿冷眼旁觀,甚至用風涼話對受害者進行二次傷害的世界的話,除了平時自己就該身體力行以外,也應該盡自己的力量讓網路上竊佔別人努力的惡質分子早點消失。上面例子中的日本的某家公司的客服人員就是最好的正義實踐的例子。
附錄:
雖然和盜用沒有直接關係,但是我們認為這可能有間接的關聯性。最近在分析「梅與櫻」的連線來源時發現了一些令我們不安的網路使用者,詳情請參考以下資料。
這兩張圖分別是Google Webmaster Tool的台灣以及中國大陸的網路使用者使用當地Google時發現「梅與櫻」網站的統計的差異。如果大部分的人是為了理解日本社會文化方面的資訊而來「梅與櫻」的話,我們會很高興,然而如果很多人根本就對社會文化毫不關心,而是別有用心的話,那我們就要擔心這些人會不會做出傷害我們的事。有興趣的人可以用這兩張圖比較一下兩地網路使用者的搜尋傾向差異。
tw | cn |
用google去搜尋一些「特殊領域」的關鍵詞,並不是很光彩的一件事 (從搜尋比例上來看也非常不光彩),一方面這意味著網路對於這些搜尋者的意義非常狹隘,另一方面也意味著這些人對搜尋引擎的特性毫無概念可言 (那些關鍵詞是詐騙網站最常用來騙人上鉤的詞)。我們擔心的問題是否和事實有關,請網友們自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