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發現本網站文章遭人盜用!!!(19篇文章,26張照片)(2)

盜用事件詳情以及我們和盜用者交涉的過程請參見:
再度發現本網站文章遭人盜用!!!(總計19篇文章,26張照片) (1)

總共盜用19篇文章,網頁證據共20個

2008年10月22日 盜用文章7篇 (證據7篇),照片6張
這7篇證據的網頁抓圖時間為:2008年11月7日台北時間16:08~16:29

盜用文章證據01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48426-bbs-2.htm
原作連結:中華えびせんの屋台

盜用文章證據02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48439-bbs-2.htm
原作連結:台湾のカキのお好み焼き

盜用文章證據03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50922-bbs-2.htm
原作連結:日本的「的屋」

盜用文章證據04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50932-bbs-2.htm
原作連結:日本的廟會:緣日

盜用文章證據05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51377-bbs-2.htm
原作連結:台湾の屋台の定義

盜用文章證據06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51385-bbs-2.htm
原作連結:檳榔西施の人

盜用文章證據07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51607-bbs-2.htm
原作連結:日本的冰品

2008年10月24日 盜用文章12篇 (證據13篇),照片20張
這13篇證據的網頁抓圖時間為:2008年11月7日台北時間19:21~19:34

盜用文章證據08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55784-bbs-2.htm
原作連結:日本的品川車牌

盜用文章證據09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55797-bbs-2.htm
原作連結:日本的和菓子:カステラ

盜用文章證據10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56063-bbs-2.htm
原作連結:日本人眼中的中華料理(1)

盜用文章證據11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56067-bbs-2.htm
原作連結:日本人眼中的中華料理(2)

盜用文章證據12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56117-bbs-2.htm
原作連結:日本人眼中的中華料理(3)

盜用文章證據13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56123-bbs-2.htm
原作連結:日本人眼中的中華料理(4)

盜用文章證據14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56138-bbs-2.htm
原作連結:日本的餃子(1)

盜用文章證據15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56147-bbs-2.htm
原作連結:日本的餃子(2)

盜用文章證據16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56149-bbs-2.htm
原作連結:日本的炸豬排

盜用文章證據17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56175-bbs-2.htm
原作連結:日本的和菓子(2)

盜用文章證據18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56176-bbs-2.htm
原作連結:日本的和菓子(2)

盜用文章證據19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56190-bbs-2.htm
原作連結:日本的外賣

盜用文章證據20

盜用文章位址: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56199-bbs-2.htm
原作連結:日本的焼き鳥

註:
關於本盜用事件,「梅與櫻–日本台灣年輕人的事情–」已向地圖日記之所屬公司提出檢舉。我們希望這個盜用事件能儘速落幕。

20篇侵權文章已無聲無息全部刪除。
2008年11月8日台北時間15:55,確認完畢。

熱愛台灣文化的「梅與櫻」的日本人編輯
在次的盜用事件中受傷非常深。
「梅與櫻」的日本人編輯把許多台灣資訊傳達給日本人,
讓日本人理解台灣的人、事、物等庶民生活文化。
然而這些心血竟然被台灣人挪為己用,在網路上求名。

到目前為止,我們不見此人對於侵權行為
以及當時為何抹消我們的版權聲明留言進行說明。
我們也看不到這個人有任何歉疚或是反省的表現。

我們只見到這個人繼續複製來源不明的文章,
而該網站讀者顯然仍然以為
那些來源不明的文章是這個人的作品。
好像這個人從來沒有做過「盜用」這件事一樣。

再度發現本網站文章遭人盜用!!!(19篇文章,26張照片)(1)

再度發現有人盜用我們「梅與櫻–日本台灣年輕人的事情–」網站中的文章!!!

這次遭到盜用的文章共計19篇,遭到盜用的照片共計26張。

這次我們所發現的的盜用行為發生在台灣的一個叫作「地圖日記」的SNS服務網站下的一個個人使用者的站台中。
該個人站台的首頁位址為

http://www.atlaspost.com/user-122731.htm

盜用時間分別是
2008年10月22日:盜用文章7篇,照片6張
2008年10月24日:盜用文章12篇,照片20張

盜用證據:
  
這三張證據分別是取自於

http://www.atlaspost.com/user_post.php?userid=122731&folder=&offset=50

http://www.atlaspost.com/user_post.php?userid=122731&folder=&offset=60

http://www.atlaspost.com/user_post.php?userid=122731&folder=&offset=70

這三個位址。

由於這三個位址的內容會隨著使用者發表新文章而產生變動,
因此嚴格來說,這三張圖是取自於2008年11月7日,台北時間20:44時的上述三個位址。

三張圖中紅色框線所圍成的部分就是盜用文章的標題。
我們遭到盜用的文章總共十九篇,由於其中有一篇文章被盜用者重覆盜用。
因此在盜用者的網站中一共有二十篇文章是取自於我們的著作。

我們並不反對有人使用我們的著作,然而這個前提是必須「寫明引用來源」。
我們之所以說這個人是「盜用者」是因為
這個人在使用我們的文章時,將原作有關的資訊抹消,
或是加了一些「讓讀者難以分辨原作者是誰」的處理。

我們為了確認這個人是否為故意的,我們特別申請了一個地圖日記的個人空間來做實驗。


這張圖是我們自己申請的地圖日記個人空間中的進行的測試,測試方法是將「梅與櫻」站內的一篇文章直接剪貼到地圖日記文章編輯系統後,上傳發表。
我們使用的文章是日本的餃子(1)
我們所得到的結論是:
1. 原本為紅色的文章的標題會變成「藍色文字+底線」的典型的超連結形式。(一般人一看到這種形式的文字就會想到超連結)
2. 原來文章中的照片無法顯示在地圖日記中。
3. 如果有人基於善意要使用「梅與櫻」的中文文章的話,應不至於抹消中文文章後的資訊。(當然,我們相信會有例外)

接下來,看看我們所謂的「盜用者」是怎麼處理我們的著作的:

這張圖是取自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656138-bbs-2.htm
我們可以看到:
1. 如果是直接剪貼的話,標題應該為「藍色文字+底線」的典型的超連結形式,但是結果並非如此。
2. 如果是直接剪貼的話,是不可能出現照片的,但是結果並非如此。
3. 中文文章後的網站關鍵詞完全被排除了。

標題的超連結的確還在,但是從文字上來看,這個人將「藍色文字+底線」的典型的超連結形式弄得不像是超連結。這個人顯然是進行特別的加工,讓一般人不容易察覺超連結的存在。

由於直接剪貼的結果是不可能顯示照片的,因此這個人顯然是將特別將我們的網站中的照片複製之後再進行重製,這絕對不是單純的剪貼複製就可以完成的工作。

有些人在引用「梅與櫻」的中文文章時,不見得會保留文末的網站關鍵詞,不過由上面兩個充滿特別意圖的「加工」來看,我們懷疑這是一種故意將網站資訊抹消的行爲。

在此,我們可以下一個結論:這些情形並不是剪貼時無意中造成的,而是這個人特別花一堆工夫,抹消掉一堆本來應有的資訊,也花了一堆工夫讓照片顯示出來。

至於這個人為什麼還留下了標題的超連結呢?可能性有很多種,我們也做過很多假設,不過由於這個人的「態度表現」,我們的最後是壞的方面想。

有人可能會說:留下超連結不就是一種文章來源表示嗎?如果有人會這麼想的話,就表示有人會用這種方式來合理化自己的盜用行為。不論這個合理化是否有效,我們已經強調過,如果要使用「梅與櫻」的文章,必須要「寫明引用來源」。而這個人所做的並不是積極的「寫明引用來源」,頂多只能算是抹消文章來源時,「抹消得不夠乾淨」而已。事實上,對一般人而言,超連結這個東西只是一串網路的位址符號而已,我們沒有看到這個人加注了任可有助於確定文章原作者的資訊,我們只看到這個人在設法讓文章原作者的資訊變得不易辨識。

我們之所以會提到這個人的「態度表現」,是因為我們有試圖和這個人進行交涉。也就是說,我們其實一開始是先假設這個人是一個理性、可以溝通的人。我們並非毫無理由,只憑「性惡論」思想就直接給這個人扣上「盜用者」的帽子,「盜用者」是我們花了時間觀察、交涉、實驗之下的結論。我們曾經和這個人進行交涉的證據如下:

我們曾經於2008年10月26日台北時間23:53,在這個人的留言板上留言。要說那是勸說也好、建議也好、要求也好、抗議也好,總而言之,我們把我們的立場,我們的感受傳達給這個人。基本上,我們是這些文章的所有人,這個人不尊重原作者的我們,照理論是這個人的理虧,然而我們並沒有因此藉題發揮,我們的留言在某種程度上也為這個人留了台階下。

然而,這個人把我們的留言刪除了。證據如下:

這張圖的抓圖時間為2008年11月7日台北時間15:04。
基本上,刪除留言的意思有很多種,正面的可能性是「我知道了」,負面的可能性則是「懶得理你」。

我們做過許多假設,而我們希望這個刪除行動是朝正面的可能性發展的結果,不過事情顯然不是這樣的。證據如下:

這個人在刪除我們的留言後,完全沒有處理盜用的文章,卻花時間去發表九篇文章,這九篇文章是哪裡來的也是個大問題,而我們也確定這些文章多半是刪除留言後才張貼的。表示這個人並不是因為很忙才沒有處理,而是根本就不想處理。

基於以上的種種原因,我們認定這個人擺明了就是不甩我們。我們認定這個人擺明了就是要盜用我們的著作。
而且將這些我們辛辛苦苦一字一句寫出來的文章,弄得好像是他自己寫的一樣!!!
我們檢視這個人的個人空間時發現,大部分的留言者以為那些文章是這個盜用者寫的。
而且這個盜用者也沒有對留言者說明,那些文章是轉貼自「梅與櫻」,
擺明了就是要營造出文章是他自己寫的這樣的假象!
擺明了要硬把別人心血成果拗成是自己的東西來博取眾人的掌聲!

盜用文章已經對我們造成傷害,儘管我們是被害者,但是我們還是保持冷靜,試圖和這個人交涉。
而我們所得到的結果就是這個人在踐踏我們,用刪除留言,無視我們的著作權的方式來對我們進行二度傷害!!!

詳細證據請參見:再度發現本網站文章遭人盜用!!!(總計19篇文章,26張照片) (2)

註:
關於本盜用事件,「梅與櫻–日本台灣年輕人的事情–」已向地圖日記之所屬公司提出檢舉。我們希望這個盜用事件能儘速落幕。

20篇侵權文章已無聲無息全部刪除。
2008年11月8日台北時間15:55,確認完畢。

熱愛台灣文化的「梅與櫻」的日本人編輯
在次的盜用事件中受傷非常深。
「梅與櫻」的日本人編輯把許多台灣資訊傳達給日本人,
讓日本人理解台灣的人、事、物等庶民生活文化。
然而這些心血竟然被台灣人挪為己用,在網路上求名。

到目前為止,我們不見此人對於侵權行為
以及當時為何抹消我們的版權聲明留言進行說明。
我們也看不到這個人有任何歉疚或是反省的表現。

我們只見到這個人繼續複製來源不明的文章,
而該網站讀者顯然仍然以為
那些來源不明的文章是這個人的作品。
好像這個人從來沒有做過「盜用」這件事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