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1)

台灣的垃圾分類,在1980年代後半主要是粗略分成可燃和不可燃垃圾,另外也有做簡單的資源回收宣導。不過當時的宣導就真的很簡單。一般台灣民眾根本搞不清楚可燃和不可燃的分界。而且當時民眾就算做了垃圾分類,分類後的垃圾最後還是被同一台垃圾車收走。台灣是在2005年1月1日實施第一階段「垃圾強制分類政策」後,才有確切的分類依據。根據「垃圾強制分類政策」的內容,台灣的垃圾大致可分成八大類:資源回收(紙類、鋁鐵類、塑膠類、玻璃類、乾電池類、日光燈管類等六類),另外還有廚餘類及其他垃圾。

在日本,當然也有垃圾分類。日本的民眾當然也有垃圾分類的觀念。

日本是在1997年實施容器包裝回收法後,一般民眾開始有垃圾分類的觀念。日本政府當初制定容器包裝回收法,是因為日本的業者在賣東西的時,為了讓消費者安心,就把商品包得非常小心仔細。結果商品包裝過剩,浪費材料及資源、造成垃圾大量增加。垃圾爆增後,日本發生了垃圾填埋場不夠的問題,所以日本政府就制定了容器包裝回收法。

日本的容器包裝回收法實施當初,是把玻璃瓶、保特瓶列為回收對象。後來又追加了紙類和塑膠類。鐵鋁罐類由於本身的材質是有價物,所以日本雖然有實施鐵鋁罐類的資源回收,但是這種回收不屬於容器包裝回收法的規範。

◆◆◆

在台灣,由於垃圾分類是由中央主導,所以不論在台灣的什麼地方,垃圾分類方式全部都一樣。

在日本,雖然也有回收紙類、瓶罐類、塑膠等廢棄物,但是日本沒有全國一致的垃圾分類規定。這是因為日本國家大,每個地方處理垃圾的能力不一樣,不適合制定全國一致的規範。

日本的垃圾分類方式是由各地方自治體來決定。所以每個市、每個區的垃圾分類方式可能都不一樣。有些地方能把垃圾分成七、八種,但是有些地方的分類可能多達二十多種。例如熊本縣的水俣市在1950、1960年代曾經受到非常嚴重環境污染災害,居民對環境問題比較敏感,所以水俣市的廢棄物分類非常嚴格,多達二十多種。

另外,同一種東西在不同的自治體的歸類方式也可能不同。例如一般家庭用的保鮮膜,在北海道的札幌市把是資源回收品,但是在兵庫縣的神戶市則是不可燃垃圾,東京都的新宿區則是可燃垃圾。

又,以女性的絲襪為例,廣島縣的廣島市是資源回收品,愛知縣的名古屋市則不可燃垃圾,宮城縣的仙台市則是把可燃垃圾。

有些人可能覺得塑膠燃燒時會產生有毒氣體,所以塑膠應該算是不可燃的垃圾。其實這個觀念不適用於2008年7月現在日本東京23區。目前東京都23區的政策是把非資源回收類的塑膠製品列為可燃垃圾。由於有些塑膠廢棄物不適合回收,東京也沒有太多掩埋垃圾的空間。所以東京是用焚化的方式來處理不適合回收的塑膠垃圾。

有些人可能會有疑問:如果把塑膠廢棄物拿去焚化的話,不是會污染空氣嗎?

在十幾年前,把塑膠當成可燃垃圾焚化的確會造成環境破壞。不過焚化技術一直在進步,現在已經有辦法避免焚化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氣污體染大氣,所以把塑膠當成可燃垃圾焚化其實也還好。然而,由於日本國家大,每個地方處理垃圾的能力都不同,所以不是每個地方自治體都有先進的焚化設備,所以不是每個地方自治體都會把塑膠當成可燃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