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要成為某個地方的公職候選人,必須要在這個地方住上一段時間。要證明自己在這個地方居住,最具體的方法就是把戶籍設在這個地方。舉例來說,如果要參選台北市的市長或是議員,戶籍必須設在台北市。而且要設籍好幾個月後才得獲得選舉或是被選舉權。
在這種制度下,候選人本身有自己選區的投票資格。候選人可以投自己一票。
在日本,法定選舉的候選人,未必要有選舉區的投票資格。所以在某些情況下,候選人在自己的選舉區內可能沒有投票權,這種候選人就不能投票給自己。
日本的法定選舉的候選人的最基本的條件是擁有日本國籍。如果要參選「參議院議員」或「都道府縣知事」,必須要年滿30歲。參選其它公職則要年滿25歲。
參選「都道府縣議員」或「市町村區議員」時,必須具備「都道府縣議員」或「市町村區議員」的投票資格,也就是說,要成為這兩個選舉的候選人的基本條件該選舉區的居民。
換個角度來看,只要不是參選「都道府縣議員」或「市町村區議員」,就不一定要住在選區中。也就是說,只要國籍和年齡符合條件,大阪市的市民不用遷戶口就可以去登記成為橫濱市的市長候選人。而沖繩縣的縣民當然也可以真接去登記成為東京都知事的候選人。住在北海道的人當然也可以去沖繩縣登記參選國會議員。由於候選人不住在參選區域,所以就不具備參選區域的投票權,當然也就無法投自己一票。
以2007年東京都知事選舉為例,14名候選人中有10名是東京都的都民,而另外4名則分別是埼玉縣民、熊本縣民、宮城縣民、大阪府民。
在2007年現在的日本,候選人不必住在選舉區的法定公職選舉包括:
眾議院議員選舉
參議院議員選舉
都道府縣知事選舉
市町村區長選舉
這些選舉沒有戶籍規定,是基於廣納人才的考量。眾議院和參議員議員的工作是改善國家制度,例如改善國家的司法、福利、財政、教育等制度。國會議員不是為了個別的地方利益工作,所以沒有必要去限制參選人的戶籍。至於都道府縣知事和市町村區長的工作是妥善處理地方行政。只要有能力把行政工作做好,地方當然非常歡迎。由於地方的議員都是住在當地的人,這些人可以反映當地的民意,也有監督行政的權限,所以地方首長的戶籍在哪裡,並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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