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性表現尺度與法律規定(1)


日本的媒體的性表現方式主要是由媒體自行掌握,藉由媒體自律來避免國家法律干涉ff性表現。由於尺度把關是由媒體各自為政,因此標準也不一致。

在日本,對付色情影片、圖片、色情書刊、漫畫或是色情電玩的法律主要是日本的刑法175條「わいせつ物頒布」(猥褻物頒布),內容大致上是:販賣、頒布、公然陳列猥褻文書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50萬日元以下罰金。基於販賣目的之持有者亦同。

也就是說,如果在日本販賣、散佈、陳列色情影片、圖片、色情書刊、漫畫或是色情電玩之類的東西的話,會有觸法的問題。

事實上,日本刑法175條在日本法學界本身是一條有爭議的法律,一方面是因為刑法175條的規定無形中限制了日本憲法中所保障的表現自由。此外,在日本的法律條文中完全找不到關於「猥褻」一詞的定義,也就是說,「猥褻」的判定是由法官來決定,這樣的話就違反了罪刑法定主義的精神。

由於法律中並沒有明文規定何謂「猥褻」,因此日本的法院在審理和「猥褻」有關的案件時,無法根據法律條文來判定猥褻與否,只能參考以前的判例來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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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成人視聽媒體倫理監控團體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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