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罪統計中常用的一個指標是「犯罪率」。一般而言,犯罪率的計算是由(犯罪發生件數)÷(人口數)所求得,而所得到的數字通當會被調整成為每一千人、每一萬人,或是每十萬人中發生的犯罪件數。
在日本的政府出版品 (例如警察白書) 或是民間媒體 (例如電視新聞、報章雜誌等) 中,在外國人方面的犯罪報導方面,對於數據上的引用幾乎都只用「犯罪件數」,而不使用「犯罪率」。不使用「犯罪率」的原因,是因為日本的外國人犯罪的犯罪率是無法計算的。而犯罪率無法計算的原因是在於:日本各地都住有外國人,因此無法把外國人從區域人口中分離出來。另外,很多犯罪在發生時,往往無法特定犯人是日本人或是外國人,因此日本的外國人「犯罪率」是無法計算的。因此,日本的官方出版品或是民間媒體只能使用「犯罪件數」這個數值。而這裡所謂的「犯罪件數」指的是確定有外國人參與,而且已經破案的案件數。
雖然日本的外國人「犯罪率」沒有辦法計算,但是在日本的外國人裡面有多少人是犯罪者是可以估算的。簡單地說,就是把在日本有犯罪的外國人數除以日本國內的外國人總數。
過去10年間「來日外國人」的刑法犯件數
(數據來源:日本警察廳)
過去10年間「來日外國人」的刑法犯人數
(數據來源:日本警察廳)
警察廳所謂的「來日外國人」,簡單地說就是簽證不是「永住」的外國人。由過去10年間來日外國人的刑法犯的「犯罪件數」以及「犯罪人數」兩個圖來看,儘管來日外國人的刑法犯件數在2000年和2001年有下降,但是總體來說是呈上升的趨勢 (由每年不到兩萬件上升到三萬件以上)。在犯罪人數方面,2004年之前是呈上升趨勢,但是最新的2005年的資料顯示,該年來日外國人刑法犯人數較2004年為少。
過去10年間「來日外國人」每一萬人中刑法犯人數「估計值」
由這個估計值來看,其實在日外國人在這十年間的刑法犯罪狀況大約維持在每一萬人當中11~15人左右,而且在最近兩年犯罪人數均有所減少。之所以被稱為「估計值」,是因為日本警察廳所定義的「來日外國人」(簽證不是「永住」的外國人) 總數的精確數字非常難拿捏,我們只能用粗略的數字來計算而已。由這個估計結果可以知道,單由犯罪件數和犯罪人數的數據所看到的東西是犯罪件數及犯罪人數的增加,但是如果把犯罪人數除以外國人總人數的話,計算結果給閱聽人的印象就不是那麼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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