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60年代,由於日本的電視機漸漸普及,日本的電影人口漸減。當時日本著名的電影公司「日活」(にっかつ) 也因為電影人口減少而發生營運困難。後來「日活」為了維持生計,在1971年結束一般電影的制作,改走成本較小的成人電影的路線。
儘管成人電影的是屬於低成本的電影,但是由於「日活」在當時算是大公司,旗下的導演及演員都都有一定的水準,而且電影的製作經費也比其它小公司為高,因此「日活」所拍的成電影是屬於高品質的成人電影。而這些高品質的成人電影也被賦予了專門的名號「日活ロマンポルノ」。
在「日活」專向成人電影界發展不到半年,所發行的錄影帶和電影就被舉發 (1972年1月)。由於錄影帶遭到舉發,日活於1972年2月和另外兩家錄影帶業者共同成立了類似電影界的「映倫」的審查機構「成人ビデオ自主規制倫理懇談会」。
在錄影帶的部分,只有一位「日活」的錄影帶部門的主館被起訴,最後被判有罪,罰了20萬日元。
在電影的部分,被起訴的人包括「日活」的董事和電影製作人共六人,外加三名「映倫」的審查委員。由於這是在「映倫」成立以來第一次發生審查委員被當成猥褻犯罪的共犯起訴事件,因此格外受到注目。
1978年,「東京地方裁判所」在一審時指出,由於這些電影通過了「映倫」的審查,而且「映倫」是協助日本社會導正性道德的機構,因此尊重「映倫」的審查結果,判全員無罪。後來到了二審 (1980年),「東京高等裁判所」認為「映倫」讓這些電影通過審查,就表示日本的社會觀念已經認為這些電影算不上是猥褻物品,因此仍然判全員無罪。
由於「日活ロマンポルノ裁判」的判決對「映倫」在日本社會上所扮演的角色給予了極大的肯定,這也意味著「映倫」的自主性已經得到法界的認同,因此之後只要是通過「映倫」審查的電影,幾乎等於是有了一種不會被警察依猥褻物品取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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