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網誌在「風涼話」、「惡意攻擊」等詞彙的的定義,請參照「本網誌文章遭人惡意攻擊!!! (2)」。由於這個網誌中的「風涼話」、「惡意攻擊」這個詞的意思已經說明清楚了,這個定義不見得和字典一樣,而且也不會出現在法律條文中,所以在閱讀本網誌的「風涼話」、「惡意攻擊」一詞時,不需要查字典就能夠理解本網誌對於「風涼話」、「惡意攻擊」的定義。所以在閱讀本網誌的「風涼話」、「惡意攻擊」這個詞時,請不要使用字典或是自己腦子裡的「風涼話」、「惡意攻擊」來定義,請使用本網誌所下的定義。
首先,本網誌已經訂立了一些規範:
「ブログ「梅と桜」のネチケット1」──我們期望的留言及我們不期望的留言
「ブログ「梅と桜」のネチケット2」──發問、指正時的留言方式
「ブログ「梅と桜」のネチケット3」──文章的引用方式
「ブログ「梅と桜」の「おもてなし」」──讀者回應的處理原則
以期望有興趣參與的讀者們能夠共同維持這個網誌的健康,而身為作者的我們也會以健康的心情寫作,一來提升我們自己的知識,二來也可以分享給大家。
我們本來並沒有想要訂定規範,然而因為過去在本網誌上曾經發生過一些不愉快的事件,以及曾經有人追究用詞、或是盡說一些和本網誌主旨無關、只有自己才懂的過度偏狹的學術及專業用語,因此我們不得不訂定一些使用上的規範。
但是,仍然有人打著「將本站規則與法律有出入的地方提出來,並提出建議」的口號不斷在挑動我們的傷口。本網誌之所以會保留這些文章,就是為了讓大家看清楚這個人「在什麼情形下,做了什麼樣的事」。
事實上,本網誌的用詞本來就和法律用語不同,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這件事實從2005年10月7日當天發表的文章「無断引用のてんまつ」就已經可以得知這個事實了。我們在我們的文章中已經說明了一些用詞上的定義,因此閱讀的人不需要查字典、不需要自行揣測就可以理解網誌中的文章的內容。
然而,就是有人無視那些我們已經說明過了的定義,不斷用自己腦袋裡的定義、字典裡定義、法律上的定義來挑起用詞上的問題。而這種辯論行為已經嚴重侵害到我們網誌的健全性。
這個人認為他提出了一些建議,但是從他的文章中,我們只看到了他在自言自語討論法律上的問題。凡是有常識的人都知道,當發生法律糾紛時,第一個要考慮的是「在哪一種法律上出了問題」,想出答案之後這個第一步就算是完成了。接下來的就是第二步行動,已經沒有必要再回頭去做一些已經做完了的事情了。但是,這個人卻還在追究用詞上的問題:「假設引用者拿出引用不須同意的理由,貴站是要引日本法律還是要引援中華民國法律來反駁。」
由於我們只寫出了結果,而沒有寫出過程,因此可能有些讀者可能不知道問題所在。我只能說,這個人會查法條,卻沒有法理的觀念。其實,法律的辯證過程是在分析「動機」和「目的」,而不是在分析每個人對於「行為」描述的用詞方法,更不是依反駁方法來下結論的。
問題就是這樣而已。
本網誌不是用來討論法律問題的,我們這樣說明只是要證明我們對法律的認識並不是只看法條或判例的表面文字而已。儘管這幾篇文章用詞強烈,但是這是因為這個人不斷在挑動我們不愉快的回憶,並不代表我們沒有保持理性。相反地,我們只用「法律的辯證過程是在分析「動機」和「目的」,而不是在分析每個人對於「行為」描述的用詞方法,更不是依反駁方法來下結論的。」這一句話就明確指出了這位希望我們保持理性的人在討論法律問題上的盲點。
儘管我們為了避免歧義的問題而早就對網誌上的用詞下了定義,但是就是有人無視這些內容,繼續用他自己腦袋中的定義、字典的定義、法條上的定義來辯論, 而且討論論過程中不斷在挑起我們不愉快的回憶。留下資料並不代表言論是有責任的,因為那些資料不能代表什麼,而且我們不會使用那些資料。由倫理觀點來看,在他人的網誌中挑起別人不愉快的回憶、去追究別人一般用詞問題等行為是否適當,可以由每星期日台兩地近兩千人的讀者自行判斷。
敬啟者:
很久以前,發現貴寶地,覺得本網誌的經營者十分用心。今天再訪,見貴站也有這風風波波覺得有點愁。
雖然一時間,沒有辦法了解事情的原委,不過,真金不怕火煉,好站不怕人來磨。有時候,人和人之間,即使使用同一種語言,也有可能互相誤會。就當誤會是一場冷風,風一吹就過,別太在意。但如果是惡意攻擊的話,就不能輕饒。
不管如何,我佩服你們認真的態度,也相信<梅與櫻>的經營者仍會本持著這份善意,繼續為讀者提供有用的情報的。
以下是前不久從朋友提供一個追蹤來訪者IP的免費軟體網址site meter,不知道對貴站而言,有沒有用,敬請當做參考了。網址如下:
http://www.sitemeter.com/default.asp?action=home
祝好。
最後
你們的blog真的很優質,做的很好。你們對我的建議,也可以置之不理,或者提出反駁,現在你們提出理由了,我也樂觀其成。不過我還是要說,不要給我戴上「攻擊者」的大帽子,也不要以「挑起我們不愉快的回憶」為由,拒絕一切討論。的確,或許我一直堅持著很瑣碎的部份,但是我一直沒有對你們的人格攻擊,我一直沒有使用情緒化的字眼。你們對我的見解可以忽略,可以反駁。但是你們卻主觀認定我「挑起你們不愉快的回憶」就把我是為惡意攻擊者。你們很堅持「動機」和「目的」,可是你們又是如何認定的呢。你們把所有想要討論的人,都認為是有惡意的人,是不是違反了無罪推定原則。
最後,已經有人提出blog和一般大眾網站出現隔閡的現象。有人宣傳你們的blog,讓你們的blog有兩千人的讀者。你認為一個有兩千人讀者的網站還是一個可以任意表達個人情緒的個人網誌嗎。之前的日本網友跟我,事實上就是在這一點跟你們認知有所不同,我們不知道你們的感情在這網站上站有那麼重要的地位,我們看起來可能是很無知,很愚蠢,因為我們把這網站當作是一般的大眾網站,沒有意識到其實這只是一個私人網誌。可以預見,在瀏覽人數不斷增加之後,類似的事件還會不斷發生,像我們這樣被本站響亮的名聲誤導的笨蛋還會一直出現。
既然已經因為你們感情的問題,使的討論不能持續,我也就不堅持了。bbs之上有個人版跟討論版的分別,兩種版的文化是絕對不同的,一個人跑到不熟的個人版正經八百的去討論板上的問題,會被認為是亂入。但是這樣作在討論版就不會被批評。同樣,我們這樣的行為大概也被你們認為是亂入,因為這裡只是個人網誌。所以,希望本站的定位能夠清楚。假使你們不能放下情緒,把本站當作大眾網站經營,類似的筆戰還會發生,因為這個站有兩千人,只要有一個人不能體會你們的情感,就會變成你們口中的「攻擊者」。
道歉聲明
基於以上的自我批判,本人對於沒有體認到本站為私人網誌,而不是公共網站之特質,並觸碰禁忌話題而傷害站長群之感情,深感抱歉。並呼籲讀者切勿觸碰禁忌話題,並尊重站長群之感情,將本站視為站長群所屬之私人網誌。
道歉人 W,C-L
11/22/2005
また来てください
(rayiさんへ)
こんにちは、szyuです。提案を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す。
ここ数日は皆さんに情報を提供できるという状況になっていませんが、また立て直していきますので、また見に来てください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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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Lさんへ)
こんにちは、szyuです。いろいろと語り足りないところがあるにしても考えが一定のところに収束したのであれば、それはあなたの考えとして尊重するところです。
人の考えは自由です。私たちは私たちが楽しくやれれば人の考えについて言及することはしません。また遊びに来てください。
私の想像ですが、あなたは文章で書くものを見るよりも実際に会った方が人柄が見えるかもしれないですね。東京に来られるチャンスがある場合は1日時間をくださいね。一緒に遊びましょ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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