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誌文章遭人惡意攻擊!!!(3)

關於本網誌在「風涼話」、「惡意攻擊」等詞彙的的定義,請參照「本網誌文章遭人惡意攻擊!!! (2)」。由於這個網誌中的「風涼話」、「惡意攻擊」這個詞的意思已經說明清楚了,這個定義不見得和字典一樣,而且也不會出現在法律條文中,所以在閱讀本網誌的「風涼話」、「惡意攻擊」一詞時,不需要查字典就能夠理解本網誌對於「風涼話」、「惡意攻擊」的定義。所以在閱讀本網誌的「風涼話」、「惡意攻擊」這個詞時,請不要使用字典或是自己腦子裡的「風涼話」、「惡意攻擊」來定義,請使用本網誌所下的定義。

首先,本網誌已經訂立了一些規範:
ブログ「梅と桜」のネチケット1」──我們期望的留言及我們不期望的留言
ブログ「梅と桜」のネチケット2」──發問、指正時的留言方式
ブログ「梅と桜」のネチケット3」──文章的引用方式
ブログ「梅と桜」の「おもてなし」」──讀者回應的處理原則
以期望有興趣參與的讀者們能夠共同維持這個網誌的健康,而身為作者的我們也會以健康的心情寫作,一來提升我們自己的知識,二來也可以分享給大家。

我們本來並沒有想要訂定規範,然而因為過去在本網誌上曾經發生過一些不愉快的事件,以及曾經有人追究用詞、或是盡說一些和本網誌主旨無關、只有自己才懂的過度偏狹的學術及專業用語,因此我們不得不訂定一些使用上的規範。

但是,仍然有人打著「將本站規則與法律有出入的地方提出來,並提出建議」的口號不斷在挑動我們的傷口。本網誌之所以會保留這些文章,就是為了讓大家看清楚這個人「在什麼情形下,做了什麼樣的事」。

事實上,本網誌的用詞本來就和法律用語不同,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這件事實從2005年10月7日當天發表的文章「無断引用のてんまつ」就已經可以得知這個事實了。我們在我們的文章中已經說明了一些用詞上的定義,因此閱讀的人不需要查字典、不需要自行揣測就可以理解網誌中的文章的內容。

然而,就是有人無視那些我們已經說明過了的定義,不斷用自己腦袋裡的定義、字典裡定義、法律上的定義來挑起用詞上的問題。而這種辯論行為已經嚴重侵害到我們網誌的健全性。

這個人認為他提出了一些建議,但是從他的文章中,我們只看到了他在自言自語討論法律上的問題。凡是有常識的人都知道,當發生法律糾紛時,第一個要考慮的是「在哪一種法律上出了問題」,想出答案之後這個第一步就算是完成了。接下來的就是第二步行動,已經沒有必要再回頭去做一些已經做完了的事情了。但是,這個人卻還在追究用詞上的問題:「假設引用者拿出引用不須同意的理由,貴站是要引日本法律還是要引援中華民國法律來反駁。」

由於我們只寫出了結果,而沒有寫出過程,因此可能有些讀者可能不知道問題所在。我只能說,這個人會查法條,卻沒有法理的觀念。其實,法律的辯證過程是在分析「動機」和「目的」,而不是在分析每個人對於「行為」描述的用詞方法,更不是依反駁方法來下結論的。

問題就是這樣而已。

本網誌不是用來討論法律問題的,我們這樣說明只是要證明我們對法律的認識並不是只看法條或判例的表面文字而已。儘管這幾篇文章用詞強烈,但是這是因為這個人不斷在挑動我們不愉快的回憶,並不代表我們沒有保持理性。相反地,我們只用「法律的辯證過程是在分析「動機」和「目的」,而不是在分析每個人對於「行為」描述的用詞方法,更不是依反駁方法來下結論的。」這一句話就明確指出了這位希望我們保持理性的人在討論法律問題上的盲點。

儘管我們為了避免歧義的問題而早就對網誌上的用詞下了定義,但是就是有人無視這些內容,繼續用他自己腦袋中的定義、字典的定義、法條上的定義來辯論, 而且討論論過程中不斷在挑起我們不愉快的回憶。留下資料並不代表言論是有責任的,因為那些資料不能代表什麼,而且我們不會使用那些資料。由倫理觀點來看,在他人的網誌中挑起別人不愉快的回憶、去追究別人一般用詞問題等行為是否適當,可以由每星期日台兩地近兩千人的讀者自行判斷。

本網誌文章遭人惡意攻擊!!!(2)

「梅與櫻 –日本台灣年輕人的事情–」網誌成立到現在已經將近九個月,所有的內容都是我們經過考查後,用自己的文字表現方式,輔以自己拍的照片及自製的圖片一點一滴及累積下來的。

網誌成立的目的是將我們每天對於日台兩地文化、生活習慣進行觀察、分析後記錄起來,也算是我們的知識的成長過程中的一個見證。而我們也將我們的成果公開分享給大家,以讓日台兩地的人有機會認識彼此的文化。

由於網誌是基於一種健康為出發點,我們在寫作時,也是常保一種快樂的心情。而又因為本網誌曾經發生過不友善的留言,為了網誌及我們的健康,我們不得不定出一些網誌的基本禮節。

ブログ「梅と桜」のネチケット1」――我們期望的留言及我們不期望的留言
ブログ「梅と桜」のネチケット2」――發問、指正時的留言方式
ブログ「梅と桜」のネチケット3」――文章的引用方式
ブログ「梅と桜」の「おもてなし」」――讀者回應的處理原則

註:
訂這種規則來限制別人事實上已經是不健康的行為,因為訂規則往往會讓人以為我們似乎只喜歡聽好聽的話。然而這個世界上什麼樣的人都有,台灣BBS的討論區中糞青輩出、日本2ch討論區中惡質發言不斷、有些人因為社會倫理的常識不足,無法判斷什麼樣的行為是適當、什麼樣的行為不適當,而這種人在這種情形下很容易傷害到他人。為了網誌及我們寫作時的心理的健康,我們不得不進行一些規範,我們相信凡是有君子傾向的人自能理解規範目的,而且君子傾向的行為絕對不會被規範所限制。

非常遺憾,本網誌再度被人說了風涼話,這個世界就是會有人無視規則。

被說風涼話文章是:「本網誌文章遭人惡意攻擊!!!

本網誌再度用一篇專案文章來討論這一類攻擊行為。當這一類的攻擊行為愈來愈多的話,本網誌也會用愈來愈多的專案文章來討論這種人的行為模式。其影響可能是造成網誌原本的目的漸漸消失,最後這個網誌將會被無視規範的讀者自己毀了,我們也會讓目前每星期來自於日本及台灣兩千人左右的讀者知道「什麼樣的人做了什麼樣的行為」。

什麼叫「風涼話」呢?
我們這裡提到的「風涼話」的定義是「以旁觀者立場說出的不負責而且沒有建樹的話。」

這個網誌中的「風涼話」這個詞的意思已經說明清楚了,這個定義不見得和字典一樣,而且也不會出現在法律條文中,所以在閱讀本網誌的「風涼話」一詞時,不需要查字典就能夠理解本網誌對於「風涼話」的定義。所以在閱讀本網誌的「風涼話」這個詞時,請不要使用字典或是自己腦子裡的「風涼話」來定義,請使用本網誌所下的定義。

什麼叫「惡意攻擊」呢?
我們這裡提到的「惡意攻擊」的定義是「以不良的居心對人施加文字傷害。」
為什麼是「不良居心」呢?原來的話題已經造成我們二度、三度傷害,而且我們已經用文章告訴大家:「我們遭到二度、三度的傷害了」。然而這個人無視這種結果,繼續挑動我們的痛處,而且言辭表現漠然到了不可思議的程度。在常識上,當言辭有觸動他人不悅之可能性時,「正常人」會附加善意的言辭表現以緩和對他人的衝擊,同時也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誤解。事實上,本網誌的內容曾經受過許多讀者的指正,儘管是打錯字,也都有讀者以親切的態度前來指正,令我們非常感動,而我們也將該行為視為善意行為。而我們基於善意,相信這個說「風涼話」的人是個正常人,然而他並沒有出示正常人應有的善意表現,而且言辭也非常不親切,因此我們將該行為視為「不良居心」。

這個網誌中的「惡意攻擊」這個詞的意思已經說明清楚了,這個定義不見得和字典一樣,而且也不會出現在法律條文中,所以在閱讀本網誌的「惡意攻擊」一詞時,不需要查字典就能夠理解本網誌對於「惡意攻擊」的定義。所以在閱讀本網誌的「惡意攻擊」這個詞時,請不要使用字典或是自己腦子裡的「惡意攻擊」來定義,請使用本網誌所下的定義。

再來,本網誌當時對於「無断引用」一詞的定義是「軍階的日譯の文章を100%用いたもので、引用文字数は607字に及ぶもの」。

這個網誌中的「無断引用」這個詞的意思已經說明清楚了,這個定義不見得和字典一樣,而且也不會出現在法律條文中,所以在閱讀本網誌的「無断引用」一詞時,不需要查字典就能夠理解本網誌對於「無断引用」的定義。所以在閱讀本網誌的「無断引用」這個詞時,請不要使用字典、法律或是自己腦子裡的「無断引用」來定義,請使用本網誌所下的定義。

當基本用詞要說明到這種地步時,已經是一種很不健康的討論了。本網誌在用詞上明明已經說明前提了,但是偏偏就是有人要拿字典、法律或是自己腦子裡的定義來爭論。這種行為叫作:「搞不清楚定義」。台灣的BBS討論區中所發生的爭端中,「搞不清楚定義」是常見的原因之一。

更何況本網誌的成立目的並不是為了研究法律和字典,因為我們早已顧慮到這方面的問題,所以才會對一些網誌內可能會引起問題的用詞下定義。但是偏偏就是有人看不懂網誌內的定義,硬是拿法律或是字典來爭論。法律條文和字典我們也會查,但是這個網誌的讀者不見得都會查字典或是法律條文 。而我們撰寫網誌的過程中,也不希望把內容寫成要大家查了法律條文和字典之後才能看得懂。

更何況我們已經訂了規範:
ブログ「梅と桜」のネチケット1」――我們期望的留言及我們不期望的留言
ブログ「梅と桜」のネチケット2」――發問、指正時的留言方式
ブログ「梅と桜」のネチケット3」――文章的引用方式
ブログ「梅と桜」の「おもてなし」」――讀者回應的處理原則

為了防止有人過度追究用詞、或是盡說一些只有自己才懂的學術、法律用語 (而這種人通常會下意識以為別人都聽得懂他說的話),因此我們早己在使用規範中期望留言者能避免做出這一類的行為。但是偏偏就是有人無視規範,盡說一些和本網誌主旨無關、只有自己才懂的學術、法律用語。

今天我寫這篇文章的目是只是告訴大家,「梅與櫻 –日本台灣年輕人的事情–」的作者們不但看得懂這些人談法律條文、談學術的文章,而且還能指出這些人「搞不清楚定義」的地方。談法律條文、談學術問題難不倒「梅與櫻 –日本台灣年輕人的事情–」的作者們,但是我們的網誌的內容會顧慮到一些不便或是不習慣查閱字典或是法律條文的讀者,以及一些專業並不是在這方面的讀者,我們用的語言當然會和字典和法律有所出入,儘管如此,我們網誌的內容仍然會保持一定的嚴謹度。而許多複雜的辯證的過程因為寫成文章後,反而會妨礙一般人的閱讀,因此我們略去不提,我們寫在網誌上的文章通常只是一般人都能輕易看得懂簡單的結果部分而已。

這次的「風涼話」很長,由於討論這種「風涼話」這不是本網誌的目的,因此我們只提出對方的幾個問題點:「搞不清楚定義」、「無視規範」、「約定成俗的詞彙」近乎「法律用語」

對方就法律上的論證過程沒有錯誤,如果我們用同一種前提來辯證的話,結果會是一樣的。但是很遺憾,由於對方「搞不清楚定義」,因此論證的前提變得和本網誌無關,因此只是一篇自言自語,沒有討論功能的文章。

我們不是這個人的家長或是老師,因此我們沒有教育這個人的立場。而我們也不會刪除這個人的文章,我們只是對於此文章的脫離常識的冷漠,以及無視他人感受、模仿媒體及政治人物的口吻把自己的冷言冷語合理化的行為感到遺憾而已。而一些懷有善意但是還沒有發言的網友們則可以把這個人的留言可當成一種典型的反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