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政治(4)

日本的國會分成眾議院和參議院。

在日本的國會制度中,眾議院的政治權限優於參議院,所以在日本聲望比較高的政治家會把目標設定在競選眾議院議員。這個結果就是日本的重量級政治家都集中在眾議院。到2005年的現在為止,日本歷代首相全部都是由眾議院的議員擔任。

日本的眾議院議員的任期是四年(台灣的立委任期為三年,2007年開始改為四年)。不過由於日本眾議院有解散制度,所以大部分狀況是議員任期還沒有滿四年,議會就解散,然後重新選舉。日本的眾議院選舉從戰後到2005年現在的眾議院一共選了二十二屆,當中有十九屆是中途解散,其中任期最短的一屆不到七個月就解散了。從戰後到2005年現在,日本的眾議院議員的平均任期只有兩年八個月而已。

為什麼會中途解散呢?

解散議會的目的是為了測出最新的民意。

民意會隨著時局、時代變化。本來代議士的工作是代替民眾設計出符合民意的規則。不過有時候代議士還沒做滿法定任期,政治理念就可能和民意發生落差,這樣的人就不適合繼續當代議士。解散議會就是讓不適任的代議士早期退場的機制。

解散眾議院可以算是政治家之間進行政治對決的表現。在民主主義政體下,政治家對決的方法就是透過民主主義的選舉制度來證明自己的政治理念得到多數民眾認同。日本眾議院的特性就是可以在法定任期結束之前中途解散。日本憲法規定,從眾議院解散當日開始,40天內必須選出新的議員。這些議員當然可以反映出最新的民意。所以解散議會不是壞事,而是民主主義政治制度下非常正常的現象。

從執政者的角度來看,解散眾議院是首相制衡國會的武器,因為國會一解散,所有的眾議院議員就失業了,這些失業的政治家要趕快回到家鄉從事競選活動。議員最怕的就是從事選舉活動。因為選舉活動非常累,狀況非常難預測。政治家必須想盡辦法說服民眾,讓民眾理解自己的政治理念。其實這就是政治家本來的工作。如果政治家得不到民意支持的話,就會失去政治地位。所以日本內閣如果想通過某些法案,卻又遭到議會杯葛時,如果首相覺得這是一個可以得到民心的法案,就可以用解散議會的手段來向反對派議員施壓。畢竟在推動符合民意的法案時,執政黨可以得到更多選票。

如果從議會角度來看的話,日本眾議院制衡內閣的武器則是內閣不信任案。如果多數國會議員覺得內閣不適合治理國家的話,可以在議會中提出內閣不信任案。內閣不信任案的意義就是民選代議士來判斷這個內閣是否有治理國家的能力。如果內閣不信任案通過,就表示多數民選代議士不相信內閣的治國能力。這時候,首相只有兩條路可選:解散內閣或是解散國會。解散內閣的意義就是首相要換另外一批可以得到民眾信賴的人來治理國家。

不過議會通過內閣不信任案時,通常是行政部門的狀況已經非常糟,糟到多數代議士看不下去。所以單只是解散內閣,換另一批人來做事的話,首相還是要繼續面對強大的敵方議員陣營。如果首相覺得自己的立場正當的話,則可以解散國會,看看選民是站在內閣的一方還是議會的一方,也算是一個最後的賭注。如果多數選民站在反對黨的一方,選舉過後,執政黨可能會成為在野黨,首相當然也會換人。